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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3740元 榕工薪族或免税
来源:东南快报 2011-07-14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专家表示,月收入4545元以下不用缴个税。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州几家税务师事务所了解到,对于这种说法,税务师们认为这是在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三险一金的情况下得出的纳税临界点。但事实上,很多单位并非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三险一金,而是按照各行业的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的,特别是有近八成左右的私营企业几乎都是如此。

“现实中,很多人工资达到3740.107元以上,估计就要交个税了。”昨日,福州诚仕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政林告诉记者。

据介绍,根据省地税部门相关规定,工资总额是作为缴纳个税的基础。但是“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单位,经申请,并经地税机关审批,可以采取核定办法征收社保费,核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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