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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全面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8-30 编辑:唐丽萍

记者29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将于10月底前全面启动,年内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要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

今明两年改革两种付费方式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包括总额预付、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方面。 2011年~2012年,我省主要开展前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并鼓励各地进一步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方式改革。

所谓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即根据参合人数、年均门诊总人数、次均门诊费用水平,测算一定区域内年度门诊统筹补偿控制总额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预拨给定点医疗机构,由其包干使用,超过额度的费用由医院自己承担。这种支付方式有利于控制医院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是指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协商,合理确定若干病种(组)定额支付标准,对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定额与限额相结合办法,新农合基金按一定标准补偿,患者则按一定比例付费,这样,即使诊疗费用超过限额标准,也无需患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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