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全面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8-30 编辑:唐丽萍
此外,我省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就诊患者坚持首诊负责制,凡第一诊断与实施病种(组)相符的,均应纳入按病种(组)定额支付管理,并与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原则上实行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改革的病例数不少于医院收治该病种(组)病例数的80%。凡按住院按病种(组)付费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向患者出具“一日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医院应开具结算发票等费用凭据,发票上注明医疗总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患者自付费用等信息。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