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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建适龄儿童失学信息通报制度
来源:东南网 2011-09-27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翁璇) 我省将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对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记者昨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尚未建立救助管理站的县(市),要在今年年底前明确救助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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