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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不能抽烟是一种必要的导向
来源:东南网 2011-10-17 编辑:黄水来

学生要获得资助,首先要认定是否属于贫困生。湖北经济学院今年规定,凡是有抽烟和高档消费等行为者均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

抽烟是种陋习,科学研究早就证明,抽烟有百害而无一利。对于有文化知识的大学生来说,这应该不难理解,抽烟实际上是典型的花钱害自己也害别人的不文明习惯。作为贫困生来说,尤其是接受资助的贫困生来说,在自己还没有生产能力,生活和学业都需要依靠家庭和社会帮助的情况下,沾染上抽烟的陋习,无论对家庭还是资助人,都是一种不理性的表现,是对家庭和资助人感情上的一种伤害。湖北经济学院把抽烟作为贫困生摘帽的重要指标,应该是合适的也是必要的。

学校培养学生成才,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更要教育学生如何做人,这是谋生立身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技能和人生修养。而在如何做人方面,自然应该包括着一个人应具备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抽烟不仅是浪费金钱,还是有害于社会的行为习惯。随着人类对抽烟危害性认识的提高,在禁烟正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我们国家也已经出台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形势下,抽烟不仅仅是一种个人陋习,还是一个人文明素养程度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学生抽烟与否,成为学校衡量贫困生能否接受资助的条件,正体现了学校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因为贫困生抽烟,体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习惯,还蕴含着是否尊重资助人和纳税人感受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及是否遵行社会公德修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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