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酒驾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
来源:东南网 2011-11-01 编辑:黄水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条件得到改善,汽车进入普通家庭已经成为生活条件改善的必然趋势,拥有车辆成为更多家庭的现实追求。但是,与汽车迅速普及的趋势不相协调,公众文明驾车的意识还不高,习惯也还没有养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与车辆的增长成正比;交通管理的任务和压力日趋繁重,更成为检验管理部门能力的考验。酒驾作为一种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有了惩处的法律依据,只是创造了依法行政的条件,并不能自然形成文明驾车的习惯,杜绝酒驾还需要在管理上着力;如果管理不跟上,酒驾现象不会自行消失。而交通安全关乎着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和管理交通,才能遏制酒驾的恶劣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三起酒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中还有派出所长,这是很令人反感和质疑的。而其中两起事故都发生在凌晨,应该是管理工作最松驰的时候,也很能说明问题,需要引起管理部门深思并尽快采取相应的对策。警察作为交通管理者,理应模范地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出现酒驾这样的行为,不仅使交通管理缺乏说服力,更不会有什么好的效果,毕竟以己昏昏,不可能使人昭昭。总而言之,两天三起恶生酒驾事故,再次提醒交通管理部门,治理酒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时醉时醒,而必须始终保持酒的头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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