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我省电价调整方案出炉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2-02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记者1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电价调整方案昨日出炉,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步相应调整,市民甚为关心的居民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据了解,此次我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涉及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等24家电厂。调价后,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448元。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5分,用于疏导我省电价矛盾;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暂不调整。趸售县电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同步调整,提价幅度每千瓦时3.6分。此外,继续对单台容量在20千瓦及以上的蓄热式电锅炉实行特殊电价政策,将其电度电价调整为0.5892元/千瓦时(含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并执行所在电网的峰谷电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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