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第一次允许公众举行和平示威
来源:东方网 2011-12-04 编辑:林洪熙
缅甸总统吴登盛(左)选择在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右)结束对该国“历史性访问”之际公布了又一改革新举措。 东方网12月4日消息:据缅甸官方媒体昨天报道,缅甸总统吴登盛已签署允许公众举行和平示威的法令。此前一天(12月2日),缅甸政府还与主要的武装反对派南掸邦军达成停火协议,为西方国家解除对缅甸的制裁铺平道路。 报道说,新法律要求抗议者至少提前五天提出申请,如果被拒,可以提出上诉。示威地点须避开政府机构、大使馆、学校及医院。缅甸议会于11月24日批准上述法律,总统吴登盛的签字意味着法律正式生效。缅甸此前禁止公众举行示威,新措施是缅甸政府最近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的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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