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曾见过"临时工"参与执法的规定
来源:东南网 2011-12-12 编辑:林洪熙
明知临时工无权执法,却默视乃至纵容临时工参与执法,对执法者而言,“好处”大抵有四个:一是可以以临时工的简单工作方法,半工作半威慑方式达成预期目的。即便事发,可以以更为严厉的惩戒如开除平息众怒;二是临时工往往身处社会底层,更容易博得公众同情,对临时工的处理,更易息事宁人;三是临时工缺乏根深叶茂的背景,处理相对更为容易,从而可以充分表现出管理者的高姿态;四是临时工待遇微薄,之所以肯频背“黑锅”,很难说这背后没有利益驱动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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