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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安局长”公费旅游 已证未犯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2-03 编辑:陈玮

特侦组调查,“国安局长”出访需先拟定计划交由“国安会”与当局领导人批准,返台也得提出书面报告。2010年间,蔡得胜因公离台九次,皆有旅费核销原始凭证、离台计划等文件,蔡得胜出访有其必要性,旅费核销也都合乎规定,更难凭一己之私率团离台消耗预算。

而依“国安局组织法”规定,“局长”搭乘头等舱并无不妥;高尔夫球球叙也是交流中常见的社交活动,蔡得胜当年球叙日期占出访日数4.5%,并无挥霍浪费。经抽查,蔡得胜当年也仅在比利时住过一次五星级饭店,检举内容纯属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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