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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部分美白化妆品汞超标6万倍
来源:新华网 2012-05-14 编辑:黄水来

质监检测

汞含量超标6万倍

就在王女士被确诊肾病综合征之前的三个月时间里,她在当地一家化妆品商店购买了“韦医生大清药王”和“韦医生古韵”两套美白套装化妆品。事后,王女士将这两套化妆品送检。经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标称为“古韵强力祛印消斑霜”的产品,汞含量为39453毫克/千克,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这款产品的汞含量超标近4万倍;另外一款标称为“蓉贵妃美白祛斑晚霜”的产品,汞含量为64117毫克/千克,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6万多倍。

无独有偶,北京的孙女士在使用美白化妆品后,也出现汞中毒的症状。此前,她在北京一家名叫雅滋曼的美容院购买了美白化妆品。检测发现这种化妆品的汞含量达到66928毫克/千克,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6万多倍。

专家提醒

保留票据以便维权

记者调查采访了解到,使用汞超标的美白化妆品,已成为导致汞中毒的重要原因。医学专家指出,汞中毒除了会对人体的肾脏造成伤害,从而导致肾病综合征等疾病之外,还可能对神经系统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女性在孕产过程中出现汞中毒,可对胎儿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化妆品侵权纠纷案件一旦发生,无论是向消协或者行政部门投诉,还是向法院起诉,都需要由消费者提供材料并举证。消费者如果不注意留存相关票据等证据,一旦遇到纠纷需要维权的时候,就会增加维权的难度。

对此,法律专家建议,一方面简化化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起诉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化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行为,应该借鉴《食品安全法》中假一赔十的规定,引入惩罚性赔偿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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