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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的士新规禁拼车 违规可罚2000元
来源:给企业 东南网 2012-11-22 编辑:唐丽萍

对违规的哥罚款提高了

福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与旧规相比,新规提高了对的哥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之前对“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或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以及将乘客转由他人运载的;故意绕道运载乘客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乘客的等行为”,处以500~1000元罚款,新规则是“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运”。

的士经营权不再向私人投放

福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说,市政府将根据出租车发展专项规划和市场供求状况,对出租车发展规模实施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并公布出租车投放总量。今后新投放的出租车经营使用权采取招标的形式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

该人士透露,这一规定意味着今后新投放的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不再向私人投放,只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放,这便于规范管理。此外,旧规未规定出租车经营权的年限,新规则明确,新投放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期限不超过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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