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盲目撤并学校教学难以保证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1-23 编辑:唐丽萍
布局规划限时完成 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比例,确保低年级小学生就近上学 记者观察:《意见》提出,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还应对此进行专项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权威解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根据实际做好本地的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才能使学校的增设和撤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当前,全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一些地方只是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也就是说现行的规划着眼于撤并学校,甚至提出了到某一年撤并多少学校的具体目标,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一些地方的农村学校规划夹杂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难以体现教育发展的特点和需要。 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小学低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专项规划要限时完成,国家有关部门也将研究专项规划基本要求和通用格式,方便县填报、省审批、国家备案。专项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是否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也将成为下一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督查工作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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