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么都收,在什么时候都敢收,在什么地方都敢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特大受贿案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发出了如此感叹。
因在土地买卖、办证等方面涉嫌受贿1700多万元,王海风创下安徽土地系统受贿案的惊人纪录。
近日,王海风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2009年年初,马鞍山这位曾经的“土地爷”被逮捕后,在坊间的“点击率”便扶摇直上,而人们谈论最多的就是此人索贿手段之“高超”以及受贿胆量之“超群”……
地产“红人”
单笔最高受贿330万余元
紧邻江苏南京的马鞍山民营经济发达,物产丰富,但是有一样资源却是极其匮乏的,那就是土地。
1997年1月,王海风由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拔为区长,2001年调任至马鞍山国土局任局长。
作为前任“区长”和现任“土地爷”,王海风渐渐成为众人眼中的“财神”。
1998年,马鞍山春天房地产公司经理任敖根取得了马鞍山市王家山八亩塘旧城改造项目。1999年3月,王海风帮亲属仅以2万元的价格从任敖根处购得价值6.1万余元的商品房一套;2003年春节前,任敖根送上现金5万元;
2001年底,王海风“请”任敖根帮其亲人解决住房问题,任敖根随即为王海风的亲人办理了一套价值13.4万元的商品房的产权证;
2004年下半年,任敖根的公司开发了雨山区鹊桥小区二期工程。任敖根为表感谢,于2005年送给王海风一套500平方米左右的门面房。但“谨慎”的王海风认为要门面房太显眼,于是,任敖根便将该门面房变现后的250万元交到王海风手上;
2004年年底至2005年,任敖根共计送出50万元给王海风;
2004年,任敖根以王海风女儿在国外上学需要用钱为名,送给人民币10万元;2003年至2007年间,任敖根以王海风搬家、小孩见面礼等名义送给王海风人民币共1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海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物累计折合人民币达1700多万元,时间横跨10年之久。其中,王海风仅接受来自马鞍山春天房地产公司经理任敖根的钱款就达人民币3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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