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亲眼目睹了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和公车浪费的种种恶果。2009年,他提交了一份议案——《虎扑篮球: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在议案中,他建议设立“挥霍浪费罪”。两会召开之际,中纪委对他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将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公款大吃大喝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3月9日《中国青年报》)
官场酒文化十分盛行。迎来送往、检查评比、节日庆典等等都是公款吃喝的由头。开会要到风景名胜区,招待客人要到星级酒店。在不少官员心目中俨然形成了只有贪污受贿才是犯罪,没有装入腰包的公款吃喝不算腐败的潜规则。人大代表建议设立挥霍浪费罪,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严管吃喝腐败,对公款吃喝无疑具有震慑意义。但是“挥霍浪费罪”罪与非罪的认定是一个具有技术含量的问题,而且“徒法不足以远行”,如果公款吃喝者太多,难免法不责众。从当前的法治语境来看,修订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并非一日之功。而公款吃喝的危害时刻存在,我们不能坐等立法,也不能奢望“挥霍浪费罪”包治吃喝病。中纪委的答复尽管没有认可“挥霍浪费罪”,但是提出了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我们对此予以期待。
公款吃喝吃坏了政府的诚信形象,吃掉了民生投入,如何治理公款吃喝,让相关公务消费支出回归合理水平,把纳税人的钱用到刀刃上。如何降低过高的公务接待消费呢?我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做的不是立法,而是完善财政预算制度。避免疲软预算成了公款吃喝大漏斗。换言之,建立刚性财政预算机制比公款吃喝入罪更具现实意义。
经济学者焦建国认为,“公务接待的核心是财政制度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所有的腐败都是财政的腐败,没有严格控制的职务消费就成为腐败的渊薮。要让官员们“小气”起来的根本方法就是让预算软约束硬起来。”我对此深表赞同。由于财政预算随意性大,对会议费、招待费隐性腐败的整治多停留在曝光、谴责的层面,对公款吃喝的监督与处罚措施比较疲软,而且有的地方“上梁不正下梁歪”,难从根本上动摇吃喝腐败的根基。
依我看,要管住公款吃喝,堵上公务消费黑洞,政府不仅要公布公务接待财政预算项目,而且相关财政预算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压缩会议费招待费等吃喝预算,少开会、开短会,少招待、节俭招待。节省不必要的招待支出。并且要严格监管预算外收入,杜绝“小金库”、“账外账”。对公务招待费超标单位的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考虑把公务招待腐败与官帽挂钩。官员出于高昂的吃喝成本,也会有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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