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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贪污治罪 海吃海喝的公款消费能否遏制?
www.fjsen.com?2010-03-12 16:5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广东汕尾市政协副主席李秉记代表:

看牢国库给公款吃喝“断粮”

出了几次国,我发现,国内常见的公款吃喝在国外十分少见,一打听,立法使然。要想从源头上控制公款吃喝,就必须通过立法来一个“釜底抽薪”,看牢我们的国库。

应立法明确哪一级的外事、公事活动可以动用公款接待,规格多高,标准多少,审批程序怎样;一旦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如何问责。时下,在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外管理资金中,大都预留一笔所谓的“会议费”、“招待费”。可能正是这种“制度”安排,加剧了迎来送往、相互吃请的泛滥。

人民网记者 罗艾桦整理

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代表:

落实完善现有监督机制

目前将治理公款吃喝上升到立法层面不太可行。我国的物价、分配方式都处于不断调整中,到底花多少钱算挥霍浪费?这个标准很难界定。即便暂时统一标准,不久之后又不符合实际了。而法律条文必须相对稳定,一旦出台,不好修改也最好不要经常修改。

进一步落实、完善现有的监督机制,比设立“挥霍浪费罪”可行。比如,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群众举报的作用,让大家都成为制度的监督员;对公款吃喝参与者,不管是施还是受,都要惩罚。国外有许多监管经验,我们可以适当借鉴。

人民网记者 鲍丹整理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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