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分析评论
> 正文
这样的“团结”要不得
www.fjsen.com?2010-04-20 09: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不久前的一个腐败窝案中,某单位的一个局长,3个副局长和一个总规划师相继被判刑。案发后,有记者采访问道:“5个班子成员,现在有证据证明4个受贿,你们平时知道彼此的不法行为吗?”其中一个回答:“我们都很团结。但由于是条块管理,各人干好各自的事。”
好一个“团结”!正是这种“团结”,让他们“会下打好招呼,这次你帮我,下次我帮你”,保证自己的“生意”在班子会议上通过;正是这种“团结”,才酿成了海口规划局的贪渎大案。
这样的“团结”,其实是“勾结”。彼此沆瀣一气,形成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腐败共同体”。在这种“团结”的氛围中,要么利益共享,互让方便;要么干脆“配合默契”,集体分赃。
这样的“团结”,是集体走向毁灭。往往因为“团结”,一致对外、相互掩护,难以暴露出问题。“团结”起来力量大,监督机关查处起来难度也更大。等到发现问题,必然出现窝案、串案,甚至整个班子“全军覆没”。
这样的“团结”,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如果不能团结起来干事创业,而是“团结”起来搞腐败,最终只会贻误党的事业,也让自己走向深渊。
相关新闻
- 2010-04-20对“袜子、小葱腐败”也要零容忍
- 2010-04-20药监腐败:“趋利避害”的权力运作
- 2010-04-20官员豪宅街的存在本身就不正常
- 2010-04-17防止保障房腐败,修修补补怕不行
- 2010-04-17除了死刑,拿什么遏制腐败?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