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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兰: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

2012-09-17 08:54:25??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编者按:《求是》2012年第18期刊发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的文章《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福建生态省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福建日报今日全文转载。

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

——福建生态省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胡锦涛总书记7月2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福建省十分重视生态建设,近10年来坚持把生态省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科学发展观在福建的具体实践,一任接着一任干,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特别是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们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发挥福建生态优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水、大气、生态环境三大指标保持全优,实现了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

一、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系统,保持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山清水秀,生物多样性丰富;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居全国第二,海洋生物种类繁多。这种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大自然的恩赐,也是广大干部群众长期以来精心保护和建设的结果。

森林是陆地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关键。省委省政府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点任务,先后作出了建设海西现代林业、实施“四绿”工程、开展“大造林”活动等部署,仅2011年以来就完成造林1000多万亩,创历史新高。200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大激发了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实现了“国家得绿、农民得利”。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5%,其中涉林收入贡献近5个百分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01年的60.5%提高到目前的63.1%,全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超过7000亿元。

水土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水土保持不仅关系生态,而且关系可持续发展。由于地质条件和历史上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等原因,福建一些地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其中地处闽西的长汀县水土流失最为严重。上世纪80年代我们开始治理,新世纪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力度。经过10多年的艰苦努力,长汀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多万亩,被誉为“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我们总结推广长汀经验,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福建是全国最大茶产区,茶园面积约300万亩。近年来,茶叶价格持续上扬,在有效提高茶农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地方茶园的过度开发,特别是超坡度开垦,从而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针对这种情况,省委省政府下决心控制新增茶园面积,通过出台《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明确禁止在坡度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新开垦茶园;同时,积极引导发展生态茶园,提高品质,树立品牌,促进茶产业朝着高效、生态方向转型升级。

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必须坚持集约开发与保护并重。在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福建省逐步推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指标控制制度,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用一补一”的耕地保护机制,连续12年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绿色矿山”建设初见成效,“青山挂白”现象逐步消失。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努力实现绿色转型与包容性增长。

严格项目准入门槛,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把环境容量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把环境准入作为项目取舍的重要标准。通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实现产业项目的好中选优。近年来,一批有可能带来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项目被拒之门外,一般工业项目低水平扩张和重复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破解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根本出路在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方面,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较快,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4%,“十二五”期末将超过15%,形成新型显示器、计算机及网络、软件、物联网、移动通讯、LED和太阳能光伏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另一方面,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比如,针对石材产业生产方式粗放、工艺水平落后、污染比较严重的问题,按照“全封闭、大循环、再利用”的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石材企业实行清洁化治理、集约式利用、集中性建设。其他如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这几年也都加大了技术改造力度。

把有限的环境容量配置到最需要发展的区域和行业,必须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对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安全无保障的企业,特别是“五小工业”,包括造纸、制革、印染、铁合金、炼铁等,通过实行差别电价、等量淘汰、财政奖励等政策,坚决予以淘汰。“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关停并转这类企业1.35万多家。2011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644吨标准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0%,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


三、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和谐幸福家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人居环境品牌。

首先在城乡规划建设中体现福建的生态特色。以构建魅力都市、打造宜居县城、发展特色乡镇和建设美丽村庄为目标,推动生态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互衔接、协同共进,凸显福建独特的自然生态、地域文化、特色产业、人文环境等元素。全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所有市、县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省乡镇基本完成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今年将实现全覆盖。各地在城乡规划建设中重视保护和利用好山体、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等自然景观要素,做足山水文章,体现依山傍水、显山露水,使八闽大地的山水风光成为城镇建设的天然基调和秀美底色。

宜居的城乡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环境更宜居”的目标,省委省政府把城市建设、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对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开展“点线面”攻坚,努力构建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在农村,重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开展“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行动。在城市,重点实施绿化美化,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城市形象有较大改善。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生态文化理念和行为养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福建省十大绿色人物”、“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评选、“福建省环境文化节”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福州市去年首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虎扑篮球: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和联合国人居奖,泉州市列入国际花园城市,三市同时还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全省有国家园林城市11个。大力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逐步形成节约、环保、文明的消费方式。

四、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生态省建设的良好导向和有力支撑

实现生态省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归根到底要靠制度来保障。近年来,我们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将生态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规划相结合,将资源环境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统一,努力构建保障生态建设的制度体系。

生态省建设单靠财政直接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带动多种资本参与。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调节生态环境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从2003年起,福建先后在九龙江、闽江等流域探索生态利益共享、治理共担的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在加大省级财政对上游欠发达县市转移支付及补助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下游受益地区向上游保护地区提供经济补偿。推行“以奖代补”的财政激励机制,将资金分配与项目实施目标效果挂钩,带动地方投入,激发各方面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

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不仅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屏障。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陆续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基本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较完备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同时,积极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大、司法机关、行政监督机关对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形成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导向,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发展目标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指标,而且要考虑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重视对促进经济增长项目的投入,而且要重视对资源和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把环境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行领导干部环保“一岗双责”,对没有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或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并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10年来,福建生态省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全面贯穿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力争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

(作者: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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