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日益走向和谐的社会里,人的权利终将得到平等的呵护
日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国家有关部门经过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周密认证,拟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对于公共卫生政策来说,这也许只是一小步;但对于消除乙肝歧视来说,却是历史性的一大步。
乙肝歧视究竟从何而来?追根溯源,是一个错误的“传说”导致了政策性歧视,而政策性歧视又加剧了公众的过度恐惧,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过去,乙肝一直被认为是“消化道传染病”。但是,随着医学的进步,医学界对乙肝的认识也在更新。2005年,我国首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乙肝病毒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传播。握手、拥抱、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日常接触,不会感染乙肝。谈“肝”色变,主要来自陈旧医学知识的误导。
近年来,我国对乙肝标志物的检测很不规范,存在大量“不应检而滥检”的现象。无论是入托、上学、就业、出国,乙肝“两对半”都是必检项目。这种政策导向使得乙肝歧视愈演愈烈。有的“乙肝宝宝”无法上幼儿园,有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被强制退学,有的求职者被用人单位以乙肝具有传染性为由拒绝录用……尽管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政策,但歧视依然根深蒂固,难以消除。
事实上,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不能从事少数特殊工作外,完全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工作。因此,绝大多数行业和学校既不应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实行限制,也无须进行乙肝标志物筛查。频繁检查乙肝指标,本身就是对乙肝的过度戒备。
社会对乙肝的歧视,倒是给游医假药打开了“财路”。多年来,治疗乙肝的虚假广告泛滥成灾。很多医疗骗子利用患者的急于求成的心理,赚得盆满钵满。事实上,只要肝功能正常,也无明显症状,就无须治疗。所谓“五项指标全部转阴”既没有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
回归理性,回归常识,是一个社会成熟进步的标志。从本质上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并非一群特殊的“病人”,我们没有理由将其归入“另类”,更没有理由用误解和偏见剥夺他们平等入学就业的权利。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此,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如此,身高、相貌、智商、出身等个体差异更是如此。
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维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无论他们存在怎样的差异,都应获得同等的尊重。体检表的“乙肝五项”即将被删除,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它意味着,乙肝歧视将成历史,人的尊严更加挺立;它启示我们,在一个日益走向和谐的社会里,人的权利终将得到平等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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