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雄辩的证明,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误会、增进团结,最终取得革命和建设实践胜利的法宝。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一旦被践踏,党内民主生活就无法正常开展,党的监督机制就会失灵,“一言堂”的家长制作风就会滋长,从而影响党的事业。如果一旦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党和国家的利益就将遭受严重损失。
【新要求、新举措】
为了切实改变党内生活庸俗化的倾向,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围绕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
第一,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领导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在于领导干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发挥得好不好,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表率。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具有纪律约束和制度保障。党章是约束和规范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必须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办事,用党的根本大法统一全党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应该考虑制定制度条例,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其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第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
第四,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不准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要大力营造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环境。树立正确的批评观,作为上级要有虚怀若谷的度量,作为下级要虚心接受上级的批评,作为同级要正确处理批评与团结、友谊的关系,虚心接受批评。要重视批评中一切好的意见和合理的成份,及时采纳到工作决策和行动中去;要旗帜鲜明地扶正祛邪,对那些认真开展批评、严格自我解剖的同志一定要给予支持和充分信任,对那些嘲讽、贬损甚至压制、打击报复批评者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作者曹普系中央党校党史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韩玉瑜系中央党校党史部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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