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观”是党优良作风的新发展
今天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到新的阶段,国民经济整体实力快速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经济增长仍以粗放式为主,导致人与自然矛盾日益尖锐化;衡量地方发展指标仍以经济指标为主,导致地方热衷于招商引资忽视自主创新发展;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导致社会不可预测事件增多;反腐倡廉任务仍很艰巨。这些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党优良作风的充分发扬,表现为经济社会发展脱离实际、漠视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种状况表明以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党风建设还没有内化到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深处,加之任何制度和体制运行不可避免的滞后性和不同程度主观性的局限,就对领导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工作观的具体要求。
所谓“观”就是主体对事物的认识和看法,与信仰和价值紧密相连,具有内在性和坚定性的特点。教育和制度建设倾向于外在约束,而树立和落实正确的观念则是倾向于激发内在的主动性,这种内在的主动性对制度和体制的完善具有根本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只要树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政绩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观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观,就必然会在具体工作中自觉运用正确方法深入掌握实际,制定科学的方针政策,虚心接受批评,正确处理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因此,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工作观更具针对性,是新形势下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有效途径。
三、树立和坚持正确“三观”的思考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工作观,不能依靠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形式,但要防止形式化,应吸取借鉴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不依靠群众运动形式,但要使领导干部的“三观”始终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这就需要通过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通过领导干部的主动学习最终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任何工作。对于不能正确树立和落实“三观”的领导干部,坚决通过法治途径予以惩处,并能坚决贯彻执行,这样“三观”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既能震慑党风不正的领导干部,也能锻炼人民参政议政的素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
(作者为浙江大学思政部2009级博士研究生)
- 2009-12-30提高“六力”是树立正确“三观”的必备素质
- 2009-11-27正确的“三观”是年轻领导干部的成长之基
- 2009-11-24社会责任感决定新三观的境界与可持续性
- 2009-11-13正确三观的树立需要什么作动力
- 2009-11-13树立正确的“三观”是年轻领导干部的成长之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