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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讨论垃圾焚烧事件有助科学决策
www.fjnet.cn?2009-12-01 09:52? 魏文彪?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23日上午,来自广州番禺华南板块丽江花园、南国奥园等小区楼盘的业主代表共100多人,与番禺区区长面对面讨论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问题。番禺区区长表态,将在全区进行为期半年的大讨论,广泛征求民意。(11月24日《广州日报》)

正如有居民代表在座谈会上所表示的,相关板块与小区居民并不是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而是对该项目选在他们所处的人口密集区感到不能接受,担忧焚烧垃圾造成的二恶英污染损害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小区居民提出的意见无疑是合理的。显然,如果政府对项目相关板块居民所提合理意见置之不理,强行上马相关垃圾焚烧项目,就不但可能会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而且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甚至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在这种情形下,番禺区政府领导与项目相关板块居民进行面对面协商,并在全区开展大讨论广泛征求民意,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在人口稠密地区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事涉公众切身利益,而公众对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享有话语权与决定权,像番禺区政府这样与项目相关板块居民进行协商并开展大讨论征求民意,是公众对公共事务享有的话语权与决定权必须得到尊重的应有之义。唯有相关居民的话语权与决定权得到充分尊重,才能对政府的公共决策行为形成制约,才能使公众切身利益得到必要的维护。

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唯有将其决策纳入一定的程序设计之内,才能有效防范政府决策行为的公信度,提高公共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而对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决策程序设置来说,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要将民意纳入到公共事务的决策当中来,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在大多数民众意见基础上形成最终决定。唯有经由这样的“民主”程序,才能使维护民众切身利益获得坚实的制度保障。

近些年来,某些地方不时有影响安定团结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究其根源即在于相关群众利益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而这很大程度上即是由于部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未能做到充分听取民众意见与建议,未能充分尊重民众在公共事务上所享有的话语权与决策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像广州番禺区政府这样就公共事务与民众协商座谈及开展全民大讨论,为各地政府进行公共事务决策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积极范例。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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