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要与民生兼顾
www.fjnet.cn?2010-02-12 09:11? 陈蓉霞?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听到这样的答复,不由得让人心堵。领导不住在本小区,就近买菜的方便他难以体会。至于说买菜不该如此方便,这一理由更离谱。我们为什么需要市场?就因为市场通过交换达到双赢:我用货币买回方便的同时,也为卖主提供了生计。社会整体财富就在这一交换过程中创造。然而我们现在的整治思路,却毫不理会这套运作机制,反而以为日常生活的方便是一种奢侈,个人生计则可有可无。
据说这次整治活动的起因与小区内居住的36位教授的联名上书有关。政府愿意聆听教授们的上书,并且及时敦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固然值得信任;但另一方面,我们是否能够设想,若36位摊贩联名上书,要求考虑他们的生存权利,政府是否也会同等程度地予以重视呢?对此他们早有自知之明,一位摊贩说,我们是外地人,没人听我们的。
笔者不是要反对整治环境。而是想说,民生问题、社会和谐问题,至少与整治环境同样重要。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但既然章程是人定的,那么,在制订这些章程时,是否还可以同时顾及民生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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