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是信息控制的特殊食利者
www.fjnet.cn?2010-03-29 09:21? 刘洪波?来源:现代快报
我来说两句
假冒身份进行招摇撞骗,前提在于身份的似真性。如果假冒一个身份,行为完全不像,怎么可能成功呢?假冒身份后获得了什么好处,意味着真实身份也可以获得类似好处。
山西忻州,假记者已成一种职业,一些地方出现“记者村”。《重庆晚报》的报道说,这些“记者”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用煤矿诈钱,其主要活动场所通常是盗采盗挖的“黑口子”、运煤公路各大煤检站、超限站和交警队执勤点。
我素来认为,“由假看真”是一个基本的认识方法,社会上存在假冒某种身份去招摇撞骗的行为,大致上那些真实拥有某种身份的人通常可能做些什么,获得什么回报,可以推想。某种程度上,招摇撞骗的行为以特殊方式暴露着社会生活的真实。
假冒身份进行招摇撞骗,前提在于身份的似真性。如果假冒一个身份,行为完全不像,怎么可能成功呢?假冒身份后获得了什么好处,意味着真实身份也可以获得类似好处。这样,假冒的不正当之处,就仅仅在于行为人不具备身份的真实性。
当然,按照各种堂堂昭明的规定,“假如我是真的”,那些行为也多在应被查处之列,只是“假如我是真的”,那些应被查处的事情,是否一概都被查处了,存在着或然性。那些假记者是要诈钱,来到矿上,指出老板“违法生产”,并出示“证件”,对违法行为予以“痛斥”,老板要给“车马费”予以打发。真记者是不是就不会去要“打发钱”呢?真记者,这种情况也会有,但属于受贿,而假记者则叫做敲诈,如此而已。
社会关系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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