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酒驾,能向国外学什么?
www.fjnet.cn?2010-03-29 10:20? ?来源:哈尔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加拿大官民互动反醉驾科技手段管惯犯

据新华社渥太华8月23日专电 加拿大渥太华的40岁男子贝尔纳·布拉萨最近因醉驾被逮捕。鉴于他已是第十次因醉驾被抓,布拉萨除难免数年牢狱之苦外,很可能将被法庭判处终身禁驾。

在加拿大,醉酒或吸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加刑法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1美元约合1.1加元),禁止驾驶1年;若再犯,入狱30天,禁驾两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天,禁驾3年。若由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造成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加拿大无死刑)。

高科技在加拿大反醉驾行动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因醉驾被禁驾3个月到1年后,相关驾驶员为取得新的驾照,要在自己车上装一个特别的强制监护系统后方可恢复驾驶。这个系统叫“点火互锁装置”,也就是一个酒精测试仪与点火系统相连的装置,驾驶员每次发动车时必须吹气,呼气中酒精含量超过规定值,车辆无法启动,每次呼气测试结果被存在仪器里,定期向管理中心上传数据供执法部门分析驾驶员的驾车行为。所有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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