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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谎言与两个部门的圆谎
www.fjnet.cn?2010-03-29 16:54? 宕子?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本月20日下午,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副主任房艳、房艳的哥哥、房艳的侄子一行三人乘坐公务车前往罗湖区大望村,房艳所配公务车由其哥哥驾驶,在大望村与市民宋先生所驾私家车发生擦碰。宋先生投诉称,房艳的哥哥无证驾驶,且下车后叫嚣“我是政府的车怕什么”。街道办回应称,当日房艳是去大望村考察。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副主任房艳周末大望村之行,究竟是公务行为还是公车私用?福田区监察局和香蜜湖街道办为此组织“3·20”事件联合调查组,昨日向媒体通报调查情况,调查组通报称,房艳大望村之行属公务行为。(3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尽管福田区通报了房艳大望村之行属公务行为,然而,稍微具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调查结果漏洞百出,根本不足以证明房艳并非公车私用。首先,电话通讯记录只能证明谁和谁在什么时间通过电话,如果没有电话录音——如果电话公司将用户的每一次通话都录音,则不但有侵犯公民隐私之嫌,恐怕也没有那么多的空间用来保存这些录音资料吧,因此,这次事件有电话录音记录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零,调查组又凭什么证明房艳等人在电话里说了什么呢?——怎么知道他们就是在电话里相约去考察,而不是去如宋先生所说的“吃狗肉”呢?

在此以前,也就是房艳首次向记者声称“我哥开车带我去考察”的时候,当记者追问所提考察项目名称、具体位置等问题时,房艳解释说:“只是听说,没找到。” 从房艳的回答中看来,似乎她是在“考察”回家的路上——因为“只是听说”,不知道具体的位置,所以“没找到”;然而,后来她却声称是在“途中,接到史先生电话,说深惠路堵车,让房艳的哥哥先带房艳去找培训中心。车开至大望村附近,与宋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擦碰”,这却又是在“去考察”的路上。为什么会这样前后矛盾呢?显然,由于记者的提问太突然,再加上“考察”一事本属子虚乌有,房艳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后来也不记得当时自己曾经对记者说过什么了,所以这个谎没能圆得那么完美,出现了一点小小的瑕?u——当然,房大主任以后还可以说记者也在说谎。退一步言,我们姑且相信福田区监察局和香蜜湖街道办的调查结果,即房艳此行是“事先约好”的,而且通了几次电话所谈的都是考察的事,如果是这样,她对考察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应该是非常清楚的,为什么当时居然回答不出来呢?因此,如果要民众相信通报,以上这些疑点,我想调查组或房艳本人应该做出合理的解释吧。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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