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早上6时30许,河南确山县农民彭公林因购买假水稻种子损失惨重,长达半年时间里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在该县种子站大院内自缢身亡。(4月1日中国新闻网)
假种子竟然变身为夺命杀手,从这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当事人对生命的不珍视,而是一个农民在现实中的被逼无奈和走投无路——300亩水稻损失惨重,交涉又未必顺利,索赔更是遥遥无期,去年老帐尚无着落,今年又要新购稻种,此间,当事人可能根本看不到多少希望,才一气之下,拿命相赌,走上了绝路。
其实,从去年发现所承包的近三百亩稻田大面积减产后,彭公林就先后向县农业局、县种子管理站和县信访局反映过,有关部门也曾提醒他向法院起诉。可是,他并没有通过打官司这一渠道来维护自己权益,猜想起来,除了反映其对法院起诉程序不熟悉外,打官司费用之高、过程太复杂、受人为因素影响之大,一定是令他望而却步的一个重要原因。
把希望寄托机关部门身上,说明群众对这些机关部门的信任,遗憾的是,这些机关部门并没有以热情、成效阻挡住当事人赴会死神的步伐。群众事情无小事,这是我们很多部门贴在墙上、很多官员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现在反观起来,在彭公林索赔过程中,我们有关管理和执法部门有没有尽到责任,到底给了他多少帮助和服务,是否与出售假种子的公司老板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和隐情?
半年时间的索赔无果,其中一定有着推诿、扯皮、敷衍和行政不作为。哀莫大于心死,当一个人从心底里失去希望时,活着已经没有多少意义。若从表面看来,是假种子杀死了彭公林,而从另一层面来看,那些没有尽到职责的部门和官员,又何尝不是彭公林自缢身亡的幕后杀手?!
彭公林之死也给我们带来沉重的思考,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和假种子的打击,刻不容缓,而当假种子给农民造成侵害情况下,当地更应当努力做好“善后”,给农民索赔以必要的指导,此外,是否可以建立“先行赔偿”机制,让农民先期得到补偿,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 2008-04-01南街村用假种子坑农算什么"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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