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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高房价的“政策三宝”
www.fjnet.cn?2010-04-15 10:08? 马光远?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对于高烧不退、逆政策而疯涨的房价,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提出“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这意味着,未来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将从全面调控转变到“重点打击”。

事实上,自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国四条”始,以“国十一条”为核心的一系列调控组合拳频频出台,土地、信贷和税收等都实施了一系列控制房价上涨的举措:营业税优惠取消,二套房贷重新回到4成首付,开发商拿地成本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空前。但遗憾的是,在政策的高压态势下,房价不降反升,而且上涨的速度明显快于调控之前。在这三个月内,全国一线城市的房价保守估计涨幅不低于30%。即使按照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最新数据,2010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创造了该统计数据建立以来的最高历史纪录。

尽管国务院常务会议仍然用“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作为对目前房价走势的基本判断,但不可否认,目前房价的泡沫已经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房地产泡沫从部分城市向全国蔓延,已经形成了全局性的疯狂态势。抑制房价上涨无论是难度,还是范围,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新的形势对以前的房地产政策进行检讨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不仅必需,而且迫切。

检讨前段时间,房地产政策“失灵”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政府部门态度不坚决,目标信号错乱,这是最主要的因素。“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完全成了一个鼓励房价上涨的反向指标,让民众难以判断政府的真实意图;其二,开发商过度夸大的“政策无用论”。开发商以历史的殷鉴告诉民众,在2008年之前,政府三年的调控房价政策,调控的力度之大,出台的政策之多,频率之高,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也超过了任何一个行业,这种经典的事例极易引发民众的恐慌;其三,很多政策,比如建设保障性住房乃长期的历史欠账,是需要政府承担的责任,但和治理高房价并没有多少关系,而且由于欠账累累,建设周期长,基本可以判定保障房对高房价短期没有任何影响;其四,从本轮房地产上涨的诱因看,2009年前半年,居住需求占了多数,而下半年,最大的推手就是投机性购房,但从目前政府出台的政策来看,对于投机性购房,却没有出台任何有效的针对性的举措,用取消营业税优惠等隔靴搔痒的手段根本无法抑制投机;其五,政策的准星失效。一些政策不仅没有抑制炒房者,却直接造成了民众的恐慌。比如取消营业税优惠,各大银行开始取消利率优惠,直接增加了民众购房的成本,让一些本来持观望态度的民众恐慌性入市。

在这种情况下,放弃那种四面出击的政策策略,而突出重点,通过差别化的土地、信贷和税收政策,精准打击投资投机行为,使得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引导房地产的合理消费,必然成为下一步政策的首选。笔者认为,之前的政策,包括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些举措从长期而言没错,但目前最紧要的问题是打击房价的过快上涨,而保障性住房因为建设周期等原因并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房地产政策要恢复声誉,必须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让政策立竿见影,扭转目前极其被动的局面。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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