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新京报》报道:在被刑拘约3个月后,山东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死在了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胸部有小洞,当时被告知是抠掉的粉刺。而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遭遇了“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于洪智和儿子的舅舅仔细翻看于维平的遗体,发现其左前胸心脏处有一黄豆粒大小的窟窿,肉向外翻,没有血迹,像是擦洗过。已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告诉他们,那里原有个粉刺,抠掉之后留下了窟窿。
假如“粉刺死”具有说服力,并且有警方人员尝试过或者经科学验证过,那敢情好,看守所警察同志就可以一推六二五,与我无关,因抠粉刺而死,死得其所。甚至,死者的死,还可能如某教师对无辜死亡的学生所言“很舒坦”。
可惜,这个窟窿如同黄豆粒大小,肉向外翻。世间如此巨大的“粉刺窟窿”还真的罕见,但警方仍然可以有其说辞,那就是抠粉刺的时候往往伴随着轻微的“舒坦感”,越抠越大也属正常现象,死者是在舒坦中抠粉刺,在舒坦中死亡,如此,岂不是皆大欢喜?家人不必悲哀,媒体不必惊诧,责任化为乌有。
“粉刺死”之外,还有一种死亡可能,那就是“牙痛死”。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12日晚上,监室有个值班人员将头趴在窗口。公安人员解释是于维平牙疼,让那个人帮他拿了片止痛片。接下去的录像显示,于维平从床上穿起外套起身,走到墙角蜷缩下去,一会又回到床铺上,一会再到墙角蜷缩,一晚反复多次。如此清晰的画面难道不能解释其是“牙痛死”?牙痛以至于抠粉刺抑止痛疼,“舒坦”中伴随着“牙痛”,如此死法,完全可以解释过去。
还有一种可能是“泡澡死”。死者皮肤发白,“像人的手在放了洗衣粉水里泡过之后的白”,还看到淤血。你想想,假如死者于维平夜间到澡堂一个人泡澡,越洗越舒服,越舒服越往身上擦香皂,一脚不慎而摔倒,或者因牙痛而导致眩晕,而死的时候又没有人在场,是不是就会出现象洗衣粉泡过之后的白一样的皮肤色?因此说,“泡澡死”完全可能,并且“泡澡死”比抠“粉刺死”更其“舒坦”。
至于还有什么样的死法,相关新闻已经给出了答案,比如“躲猫猫”、“凉水死”、“撞墙死”、“鞋带死”,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将来可能就会出现“画皮死”,让你死在艳鬼的獠牙之下,不过“画皮死”较“抠粉刺死”要舒坦得多。
“针刺死”能戳开一个看守所执法犯法黑幕的大窟窿吗?未必,因为从尸检报告申请的过程以及专案调查组的组成来看,仍然没有实现异地办案异地监督,而只能是左手监督右手,想戳开执法犯法黑幕下的大窟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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