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本报968111热线接到多名读者来电,说自己莫名其妙就被警察开单处罚了,而且,同一路口因为同种情况被扣的接连有几十辆小车,处罚原因大多是:右拐时违章。(4月18日《海峡都市报》)
开车进入繁华的城市,最头疼的莫过于五花八门的各种交通标示了,稍不留神,就会因违反交通规则收到交警递交的一张罚单。
你瞧,这次被罚的司机几乎都是土生土长的福州人,对当地的道路交通可以说相当熟悉,可还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理由是将车子驶进了单行道,属于严重违章,罚你没商量。我相信没有谁敢在交警眼皮底下犯规,可为何这么多人都吃了罚单呢?原来限制右拐(即单行道)的标志虽然都有,但不在司机目视的有效范围,换句话说,你不细心搜寻,根本就注意不到这个不太显眼的标识。本地司机尚且被罚,遑论进入福州的外地车辆了。
由此联想起广遭司机诟病的“钓鱼式”执法,某些地方的交警置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于不顾,为了部门的经济利益需要,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在放出“鱼饵”、设计“圈套”之后,无辜的司机纷纷中招,被交警“名正言顺”地重罚。这种执法是一群人集体陷害一个人,属于地地道道的非法执法。在受到社会各界猛烈炮轰之后,这种执法手段有所收敛。或许言重了一点,我觉着隐匿交通标志行为怎么看都像是“钓鱼式执法”的翻版,你看到看不到标志是你的事,罚不罚是我的事,究竟是不是交管部门故意而为,恐怕谁也说不清。更可怕的还不止这些,有些路口明明亮着右行绿灯,地标线上也划的是右转车道,可为什么右转却要被罚呢?开行在这样的路口,不掉进“陷阱”才怪呢。路面标线画着右转箭头、路口亮着右转指示灯,如此被罚的确很冤,依我看来,这是货真价实的在司机口袋里抢钱,与“钓鱼式执法”没有啥区别。
交通规则谁也无权违反,当大多数人被罚得不是口服心服时,交管部门就得深刻加以反思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我看最最好开个绿灯,不予处罚,同时将不合理的路标尽快纠正过来,尤其整改某些路段不显眼的标识,交通大环境改善了,司机的心情就会舒畅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说,心堵比路堵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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