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拟规定严禁男教师找女学生单独谈话防猥亵。邵东县杨桥镇大塘小学原校长申忠文猥亵两学前班女学生,被家长揭发后失踪,此事被披露后引发关注。邵东县教育局随即发布“八项禁止”,其中规定“禁止教师找异性学生谈话时关闭门窗”,并拟进一步明确规定“严禁男老师和女学生单独沟通”,试图在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用制度严防“禽兽教师”的出现。(4月23日《潇湘晨报》)
又一个荒唐至极的规定。教师找异性学生谈话禁关门窗?晴天似可做到,刮风呢?下雨呢?来沙尘暴了呢?至于并拟进一步明确规定的“严禁男老师和女学生单独沟通”,就更是好笑——这岂非是对所有的男老师进行了“有罪推定”?时至今日,难道我们在理应培养孩子开放思想的校园里,还要复辟封建礼教中的“男女授受不亲”?并且,不让男教师跟女学生单独接触,真的能起到保护女生的作用吗?社会上屡屡出现的强奸案和猥亵案,难道都是因男女双方“单独接触”引起的?
这年头,各色各样的稀奇规定层出不穷,跟学校和教师有关的也为数不少:某地规定,学生夜间不准上厕所;某地教育部门要求,中小学教师不得奸污学生…… 像这样荒诞不堪的规定,用一句歇后语来说简直是乌龟屁股拴绳——烂龟腚(滥规定)。某些部门和某些人当然有展览自己智商的权力,但总要考虑大家伙儿的心理承受能力吧?像这样乌龟上面有乌龟——一个规定接着一个规定,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除了展示无知又能起到什么实际作用呢?
窃以为,“禁止教师找异性学生谈话时关闭门窗”、“严禁男老师和女学生单独沟通”这样的规定其实是懒政、是在推卸责任。出现猥亵学生的事件,难道教育主管部门就没有责任吗?如果平时做好了师德教育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又怎会发生类似问题?不出事便无动于衷、得过且过,出了事便草木皆兵、矫枉过正,甚至要一竿子打翻所有的教师,这是“法治社会”的表现吗?
尽管“禽兽教师”事件屡有发生,但我觉得,“禽兽教师”的数量其实远低于“禽兽领导”的数量,男领导玩弄女下属的事情远远多过“禽兽教师”侮辱女学生。韩局长玩小谭还写日记并非孤例,在某些单位里,女秘书、女会计都是“特殊人物”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为何只拟规定“严禁男老师和女学生单独沟通”,而没有人敢规定“严禁男领导和女下属单独沟通”呢?难道仅仅因为老师们无职无权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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