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人夏楚辉为争取残疾人优惠搭乘公交的权利,追要被公交司机多收的“一元钱”,自2008年底以来,不断向各级政府讨要说法,前后奔忙一年半有余,跨越了三个年头。近日,他收到了广东省法制办的复函,其中明确了凡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论户籍均可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的待遇。目前,夏楚辉与广州第一巴士公司的“一元钱”官司虽暂无结果,但他表示复函令他对赢得官司更有希望。
夏楚辉维权的事由不大,理据清晰,但整个过程对一个因车祸被截肢、持二级残疾证的人来说,堪称是极端体验。夏楚辉为了这微薄的权利,展开了跨越三个年头的维权历程。
那些紧随其后的极端体验,包括了把巴士公司和工商部门告上法庭,向省政府和21个地级市政府申请公开信息,接着又提起了15宗行政复议,直到近日得到广东省法制办的复函。夏楚辉说:“1块钱不多,但那是法律赋予和保障的一个公民的权利,讨还的意义不在于金钱的价值”;“作为一个残疾人,我是不幸的,但作为一个在法治社会生存的人,我又是幸运的。我不需要别人同情,支撑我的是法律”。从这些言论,可以看出他有健全的公民和法治意识,是一个身残而内心并不残缺的现代人。
但夏楚辉的维权际遇,仍然超出了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日常体验。权利意识与成本收益观念兼具的人,觉得他这样做收益太小没有必要;根本没有权利意识只有衙门观念的人,干脆说他是告状的刁民;而那些不论是非只是一味见不得别人出头的人免不了要诛心一番,说他是为了出名才这么做的。所以,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世界,也正是维权这种活动把原本普通的人带入了极不寻常的社会体验之中。
于是,这里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命题,到底是不寻常的维权之路把普通人变成了一个体验极端的人,还是一个极端的人把正常的维权过程弄成了这般不同寻常的状况?在夏楚辉这类的维权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是怎样建构了社会对维权的认知,又怎样塑造了维权者的心理体验。夏楚辉是持证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事情简单,理据清晰,但这也需要若干场诉讼、数目夸张的行政申请,还有不曾披露的内部协调,历时一年半,才能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
作为一个残疾人,夏楚辉没有把“身残志坚”这四个字仅仅用于生活励志,还同时以它来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利,这自然令人感佩。但这样想,其实又已经是一种懈怠的思维,似乎维权历程的种种困难,并不是值得批评和反省的事物,反倒是成就了夏楚辉的积极存在,甚至忍不住要为这漫漫维权路最后捎上的光明尾巴叫上一声好。这种纠结的思维模式,令人吃惊地左右了许多人。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人们不会看到一个普通公民为了自己应得的权利受了许多不必要的苦、遭遇了许多人为的挫折,也不会看到政府的公信力其实就耗散在这种令人却步的维权路途上。这对公众和政府都是误导。
(7月18日《南方都市报》社论)
- 2010-06-10杨友德,一个农民兄弟的理性维权
- 2010-05-21尊重周正龙维权就是尊重自己的权利
- 2010-05-12以法律的进步终结消费维权尴尬
- 2010-05-06罗彩霞维权困境
- 2010-04-29真正的“体面”在工资,更在维权环境
- 2010-04-26村民“身体维权”怎成要挟政府
- 2010-04-20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
- 2010-03-18消费者维权为何如此之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