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问题,仿佛是长期困扰北京,乃至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交通和治安问题的“痼疾”。长期以来,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基本方针是打击和重罚。虽有一时效果,但难以持续。究其原委,就综合治理而言,警力毕竟有限。因此,不论“高潮”时打击力度多大多狠,只要整治的重点一转移,黑车便有可能死灰复燃。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光是打击和罚款,可能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手段。要真正解决“黑车”问题,必须进一步作深入的分析。不是一味用强,而是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制定合理且可行的政策,以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首先,应该承认,“黑车”长期存在且屡打不尽,是因为其有需求、有市场。目前北京的“黑车”,大致可以分为3大类,如《北京日报》记者报道中提到的“机动车”、“摩的”和“人力三轮”。这三类“黑车”,各有各的“消费群体”。据观察,非法运营的机动车,大多在偏远地区公共交通不方便或者在有时间“空档”的地方运营。“摩的”和“人力三轮”,大多在居民区活动,专跑短途,填补空间和时间上的“空档”
报载,北京市市人大代表张风曾指出:“地铁修到哪里,黑车就蜂拥而至到哪里”,问题的实质是居民小区的公交地铁的接驳问题。尤其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城区”,地铁是通了,但地铁站到居住的小区还有一段路。接驳的公交车一般都比地铁的末班车收车早,这就留下了“空档”时间。另外,在居民小区密集的地方,老人、妇女到超市商场购物,买的东西多了,打出租嫌贵,这个空间上的“空档”通常也由黑车来填补。
从供应的角度看,目前就业形势仍然不尽人意,社会上的失业人员、闲散人员较多。加之车价(包括小汽车、电动三轮和人力三轮)比较便宜,现在获得驾照也相对容易——客观上有需求,而人力资源和劳动工具又不缺乏,因此,一个“非法经营”的“黑车市场”其实很容易形成,这也就是黑车累禁不止的“生命力”之所在。
上古神话告诉我们:鲧治水,一味地“堙堵”,结果失败了;而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是疏导,他成功了。现在对于黑车的治理,道理可能也是一样。人大代表张风提出的建议是:替代和收编,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黑车市场的存在有其社会经济基础,因势利导可能是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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