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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记者”永远是危机公关的下下策
www.fjnet.cn?2010-09-01 18:19? 贱言献车?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采访的十余家媒体记者,要求警方释放4名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新京报》8月29日)

“防记者胜于防火防盗”。近几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后,往往都出现了“抓记者”的事情,甚至还试图以“诽谤罪”、“受贿罪”追究记者刑事责任。但最后的结局,往往都是在强大的群众舆论压力之下,相关部门把记者放了,并赔礼道歉。

当然,赔礼道歉往往并非诚心诚意,比如这次伊春的道歉中,宣传部表面上称是“误会”,警察局长称自己是“粗人”。刚开始的时候,伊春相关方面可是霸道十足,“抓的就是记者”。对比一下态度的变化,让人在觉得可笑的同时,更感到可气、可恨。

放了记者,危机并没有解除。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记者以揭露真相为己任。抓记者,不管自己有没有问题,但都会给人“肯定有问题”的联想。伊春也一样,坠机的真相还没有调查清楚,无论伊春方面有没有责任,有多大责任,但“抓记者”事情一发生,就给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著名危机公关专家游昌乔说,危机公关需要遵循五个原则:一是承担责任原则,二是真诚沟通原则,三是速度第一原则,四是系统运行原则,五是权威证实原则。企业和社会组织如此,政府更应该如此。

现代政府是当然的责任政府。政府和政府官员有没有直面真相和公布真相的勇气,有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并道歉的意识,是能否获得民众认同的基础,是是否具有执政合法性的根源。面对记者的揭露真相、舆论监督,政府和政府官员能否坦然面对,能否诚实告知公众,不仅是一个自信的问题,更是一个“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问题。

记者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公众在行使监督权,是在竭力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因此,当“抓记者”事情发生之后,事情就不再是政府和政府官员与记者之间的事情了,而是政府和政府官员与公民之间的互动问题了。一抓记者,就会形成人为的社会信息焦虑,就让政府和官员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出现断裂和冲突,就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度是一种品格,诚实是一种品牌。在平时重要,在危急状态下尤其重要。政府和官员应该明确两个观念,一是在现代信息社会,“纸是包不住火”的,任何企图掩盖真相的做法,都是“自欺欺人”和“掩耳盗铃”;二是危机公关必须遵循科学,不能想当然,屡次的抓记者事件都已经证明,任何企图逃避责任的做法,都是“饮鸩止渴”和“自毁长城”。

面对记者,即使报道的不够全面、不够真实,大度一点就可能换来更加客观公正的报道;面对自己的失误、错误和责任,主动一点就可能换来公众的谅解,换来“从轻发落”。政府和官员一定要记住实践中告知的教训:“抓记者”永远是危机公关的下下策!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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