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保利违建别墅的“准生”,给了法律一点颜面的话,就是每栋2万的罚款。但这点遮羞款不仅不足以保全法律的颜面,反倒还标注着权力对法律进行违法赎买时的低廉价格。
同样是违建别墅,在广州却遭遇了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强拆了,一个“准生”了。
强拆的那个,是广州二沙岛的“最牛违建别墅”,业主为富豪。时有广州城管执法,有广州市长震怒,无论业主怎么称“我有后台”,违建别墅终于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倒掉了。其时为7月下旬,强拆之举引得人心大快、舆论振奋。
“准生”的这个,是广州金沙洲的保利西海岸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是保利。虽也有广州城管部门“多次要求其停工,并最终将其列为违建典型进行通报”,但在交完每栋2万元的罚款后,最终悄然地挺立着。若非今时新华社追踪,公众又如何得知这85栋别墅由违法变“合法”?
同样是违建,其违法成本的差距简直有天壤之别,也同样给公众造成了强大的心理落差。同时也给了人们一种强烈的直觉:违建别墅命运的不同在于其所有者的不同。一个说有后台,其实未必真有,有也未必硬,硬也未必真敢出面。一个没说有后台,但保利这样大的名头,无声胜有声。
我不禁想起当初“最牛违建别墅”被强拆时,有舆论欢呼这是法律的胜利。京华时评则追问“强拆最牛违建别墅有多少法律力量”。保利违建别墅“准生”再次表明,法律不是决定违建别墅命运的关键力量。“强拆”多少还高调宣示法律是有尊严的,“准生”则完全表明法律有时是很无能和无奈的。
在非别墅用地建别墅,广州保利西海岸别墅经过广州市规划局的一番低成本处罚后轻松拿到了“准生证”。规划局为何如此处罚,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广州两起违建别墅案表明,权力决定了违建别墅的不同命运。
权大还是法大,理论是一回事,实际是一回事。公众原本也没敢指望权力都能依法。对于公众来说,如果希望总是变成一种奢望,那就会是一种幼稚。在法律之内,权力再怎么彪悍,得理不饶人,公众惹不起还躲得起。因而只是期望在一个追求法治的国度里,权力多少要收起那嚣张的触角,至少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体面,不要有损于国家尊严和形象。
如果说,保利违建别墅的“准生”,给了法律一点颜面的话,就是每栋2万的罚款。但这点遮羞款不仅不足以保全法律的颜面,反倒还标注着权力对法律进行违法赎买时的低廉价格。正如暨南大学胡刚教授的精确计算,这罚款均摊到成本里每平方米只增加54元,其附近的一些普通商品住宅售价都在每平方米1.2万元以上,这么低的违法成本相当于没有处罚。
每一次权力斗败法律,得胜者、得利者或在欢呼,但每一次都在潜消着公权力的公信力,都在丧失着政府的民心。公权乃民授,当受法制约。如果每一次都以法律告败,试问还有多少公信力可潜消?还有多少民心可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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