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在“凡亚比”台风引发下,早已埋下祸根、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的广东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导致22人死难,523户房屋全倒。
昨日上午,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茂名信宜紫金“9·21”溃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3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处,同时追究21名政府及监管部门人员的纪律责任。
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视法律法规如无物,忽略生产安全责任,漠视社会责任,这样的企业根本称不上是负责任的企业公民
再过数天,就是信宜“9·21”溃坝事件22位亡灵的“百日祭”。9月21日,一场台风裹挟的特大暴雨,触发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22人死于非难,523户房屋全倒!
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可怕的是,“天”、“人”合一——天灾人祸并作,“9·21”溃坝事件正是如此。如果说,9月21日掠过信宜的“凡亚比”台风是天灾,那么,“信宜紫金”包藏已久的问题则是典型的人祸。人祸是“火药”,天灾是“引信”,在某一时刻,“引信”把“火药”点燃,酿成大祸,仅此而已。
“紫金矿业早晚得出事,在环保事件后肯定还会有别的事件出现”,这是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后,一位该公司原职工对记者说的一番话。孰料一语成谶,两个多月后便发生更加骇人的“9·21”溃坝事件!痛定思痛,追咎“信宜紫金”在信宜的所作所为,亦可断言,出事是早晚的事。
违法违规建设、擅自抬高尾矿库排水井进水口标高、未办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地建设、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违规生产、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为了绕过政府监管而贿赂公行……先天“发育不良”,后天“营养不足”,乃十足“畸形儿”。唯利是图,见金不见人,这种企业焉能不出事?
作为紫金矿业的子公司,“信宜紫金”表现与其“母”何其相似乃尔,可谓“有其母必有其子”。据记者调查,紫金矿业在13年间已经发生11件环境“大事”,仅仅今年7月就发生两起。一家县级小企业不到10年的时间一跃成为大型集团公司,紫金矿业凭什么创造“传奇”?凭的就是低成本“神话”。其低成本扩张秘密无非有二,一是采取高污染、低成本的冶炼工艺,二是降低环保投入,只污染不治理。说白了,他们吃的就是“环境红利”。否则,他们怎么可能维持每克矿产金成本只有57.64元,仅为国内平均水平的45%(2007年统计)?令人费解的是,尽管严重污染环境的事故频仍,紫金矿业依然乘风破浪,凯歌高奏。
学者在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时指出,社会责任的理念认为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和法律的义务,而且还具有超出这些义务之上的对社会的义务。由浅入深层次拓展,企业超乎经济、法律之上的义务还应涵括人的权利、劳动、环保、反腐败、慈善等等。若用这种“戒尺”度量“信宜紫金”,可以说他们连底线——法律——都没有守住,遑论更高层次之自觉?在丛林法则下,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视法律法规如无物,忽略生产安全责任,漠视社会责任,这样的企业根本称不上是负责任的企业公民,与公民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
人,这种在经济活动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元素,往往又最容易被忽略。只求速度、只顾赚钱,忽视安全、罔顾责任的企业决不止“信宜紫金”一家。“9·21”溃坝事件再次警示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否则见到棺材再掉泪就迟了。同时也在昭告监管部门人员,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而纵容、放任无良企业为非作歹,不但是对人民的犯罪,最终也会葬送自己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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