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参评政府部门打压别人抬高自己,亦即恶意刷票,便限定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并声明“请勿过分关注”——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理由显然不值一驳。原因是即便是为了防止恶意刷票,除了在不满意票数上做文章,也可以在满意票数或基本满意票数上“动手脚”啊。为什么组织方只对不满意票数情有独钟?显然,防止恶意刷票是假,避免一些参评的政府部门难堪才是真。
事实上,如果不设定不满意票数不高于50%,那么,结果无非两种可能,一是满意率高于50%,二是满意率低于50%。高于50%,当然是各参评政府部门乐见的结果,而且满意率越高,越于参评政府部门领导脸上有光,反之,你让参评政府部门领导的脸往哪里放?于是,如其让测评结果公开后令“几家欢乐几家愁”,让一些政府部门领导很难堪,不如于民意测评的大幕尚未开启前就让他们吃颗“定心丸”。
只是,如此一来,一些政府部门的脸面是照顾到了,真实的民意又如何得到广泛全面的反映?换句话说,又如何保证民意的真实性?更关键的是,连真实的民意都不管不顾或都没有彻底摸清楚,有关政府部门又如何确保下一步作出的决策是科学的正确的,以至作出的决策最终不南辕北辙?
民调,民调,自然在测评过程中应以民为主,让民作主,何况有关组织方负责人说了这是一次开放的民调,那么,就更应以开放的心态并有勇气接受一切有利于和不利于政府部门的结果。如果只求政府部门脸上有光,不顾老百姓怨声载道,那么,所谓的民主测评对民众来说不仅毫无意义,也势必进一步损丧政府的公信力。
' />从“控负”到“双起”,对待“负面新闻”,先“控负”吃敬酒,敬酒不吃就“双起”,请你喝杯罚酒,这两个生僻的流行词大意如此。
媒体报道,继吉林一政府网站只有两选项“满意和非常满意”遭网友质疑后。日前,福建莆田市政府网站上的“民意调查”再遭网友围观,除了限定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还声明“请勿过分关注”。此为“控负”新的经典案例。
新华社称“控负”的含义是“控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负面报道”。因为有些地方官员感觉“近年来舆论监督的力量越来越大”,于是专门成立机构,主要任务是“控制负面报道带来的不利影响”。
莆田市政府部门辩解,限定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是为了防止参评单位恶意刷票。这种说法很奇怪。前不久爆出的2010感动中国评选,宜春某学院公告“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投票”,并且明确要求“每张票不得超过10位候选人,其中必须包括王茂华、谭良才和曾凯”。以此看,只有赞成票造假,有谁闲得无聊去买反对票。当然,也不能排除有些人诋毁对手,但是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是“恶意”刷反对票自然有法律法规伺候。何必给不满意加上一道紧箍咒呢?难道真的以为满意度一定超过50%?
说白了,这还是一种“认知的未成年状态”在作怪。舆论一骂你就哭鼻子,要不就发脾气打一架,再不成就回去告爸爸告老师。喜欢赞美、不喜欢批评,这是人的自然情感倾向。不过,成年人能够分辨好坏,计算得失,及时纠错,长大的人总不能还让情感压倒理智,否则永远赖在幼儿园毕不了业。
老百姓在网络上反映点意见,我相信这是“非诚勿扰”,是真诚的。你先弄个“歪曲事实”、“恶意攻击”大帽子一扣,强调要“控负”,控不住了,“第一时间”就要起诉记者,起诉新闻媒体。这世界不是平的,是被摆平的?
限定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武断了吧,幼稚了吧?
' />在政府网站光鲜华丽的外表之下,是近似空洞的官方报道、“请百度一下”式的网站回复。大多政府网站更像是跟随网络潮流的形式主义产物,而衍生于形式主义之中的“民意调查”实际上是权力自娱的游戏。
所谓“民意调查”,调查的是民意而非官意,更非公权力强加于民众的意志,对选择范围进行“合乎需求”设定的官网民调,反映的是公权力的喜怒哀乐。明明不希望获知真实的社会情绪,为何还创造机会让民众的不满反映在投票上?明明不在乎民众的意见,为何却百般算计制造出民众满意的假象?地方政府乐此不疲的原因或许正在于,这样做不仅合乎“倾听民意”的政治要求,而且从民意调查得出的“满意结果”之中获得某种程度的精神安慰。
这种虚幻的自我满足感使各地政府对民调趋之若鹜。在逼仄的社会现实和官民对立的社会情绪面前,为了从民调中获得他们所希望的结果,只能不断地玩弄“小动作”,譬如将调查选项限定为仅“非常满意”和“满意”两项,让民众在“你是满意呢还是非常满意呢”的纠结困惑中作出官员欣慰的选择,又如“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从而避免出现难堪。地方政府掩住自己的耳朵,便以为天下从此清净,遮住自己的眼睛,便以为混乱不再出现。殊不知,在他们玩着这种权力自娱的游戏时,外面早已笑声一片。
既然没有足够的诚意接受民众的汹汹意见,也没有足够宽广的胸怀坦然承认民怨的聚集,更没有足够的魄力“革自己的命”,那么这种自欺欺人的自娱式官网民调不如取消,它非但不会给地方政府带来可怜巴巴的自信和安慰,反而会将自身推往舆论的漩涡,岂非得不偿失。
' />说到恶意刷票,还真有。四川乐山评选杰出人才,20名候选人中有16人得票超过100万,7人得票超过160万,而乐山总人口只有350多万。此次评选遭网络公司刷票,存严重造假行为。
乐山的网络刷票,看起来似乎证明了莆田限定票数的正当性,其实两者毫无关系,仅仅是一个不高明的借口。无论网络刷票有多严重,“限定不满意票数”都不正当,是操纵满意率、扭曲民意、创造“被满意”的伪民主。如果真是为了限定网络刷票,应在技术上有针对性地防范刷票,即使“限定票数”有用,也应限定包括满意和不满意的所有票数,为什么偏偏选择限定“不满意”?
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通过操纵评选规则而操纵评选结果。有了“限定不满意票数不能高于50%”的规则,政府职能部门的满意率就必然高于50%了。这不过是用伪民主作秀走形式。这样的选项设置让我想起一个段子:你到底是想死,还是不想活了呢?
这两个民意调查,体现了民主政治中的两种操纵,一是权力操纵,二是商业操纵,被操纵者都是民意,都是通过制造伪民意取利。相比之下,权力的操纵对民主的威胁更大,因为网络水军的恶意刷票在技术上能防范,也容易被舆论曝光。可权力操纵就难对付多了,因为其操纵得很隐蔽,常常隐藏于规则中。然而,操纵民意却是民主最大的敌人。
民主是个好东西,可民主一被操纵,就成了坏东西。在一些地方,某些部门喜欢民主秀,又害怕真民主,于是就选择操纵伪民主走过场。可他们实在低估了公众的智商,事实证明,这样做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 />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名义上是了解政风行风,实际上又不愿倾听真实的民意。扛起一个收集民意的大旗,结果又对民意强行规制。只是不知,那些在述职报告中屡屡给自己打下接近满分的地方领导,是否有过类似丰富经历。
虽然有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的俗理,但让人无法不觉吊诡的是,这样严格控制负面评价的调查,对整饬政风行风到底有什么帮助?这样一眼便可见底的浅显问题,为何非得网友指证才能知错?倘不是网友无意发觉,当这样的荒唐网络调查结果端上有关部门的台面时,是否皆大欢喜式地照单全收……
总觉得,调查者对这样控负之错并非真就不知,荒唐之举之所以悍然出笼,原因应该不外乎这么几种:要么担心不满意票数太多,下不了台;要么早就准备好了调查“腹稿”,调查所要做的,只是满足实现结果的程序铺垫;要么对所谓的网络调查根本就未寄予厚望,只是当成突出工作实绩的丰富素材。不管是哪种原因,终归难避民意被人为畸轻之嫌,也所以网络调查才敢于悖逆常识逻辑我行我素。
民意之所以未能得到更大程度地尊重,这里有调查者认识的问题,更有民意反向影响乃至约束乏力的更深层次问题。透过现实语境我们看到,像这样的网络调查,倘不是网民低概率地偶然发觉,外加舆论的积极跟进,到底是否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很成疑问。实际上,莆田的“闻错就改”也极其有限,记者调查发现,当地只是拿掉了那句不合时适的声明,通过技术手段控止不满意票数的关键问题并没有纠正,足见有关部门面对民意的强悍姿态。
这也表明,仅凭平头百姓,未必就能对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门形成强有力地督促与约束,必须有外在监督力量的积极介入,现阶段能够承担且本应担当这一角色的当属人大代表。《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明确的地方人大代表职权包括,“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依照法律,地方人大代表对当地政府负有监督重责。遗憾的是,无论是在先前吉林永吉县还是此番甫田县忽悠民意的风波中,始终未能见到有人大代表本着职责感的“挺身而出”。
时下,“把权力关进笼子”这句话很流行很给力。不过,即便是再坚固的笼子,权力不会也不愿主动投身受禁,而需要外在力量将权力置身其中。作为民意代言的人大代表,倘若对权力视民意如罔闻之举不能积极发力,民众又凭什么相信,权力真就置于“笼子”之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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