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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门”和解的可怕之处
www.fjnet.cn?2010-12-27 10:01? 刘洪波?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阳示公开公正,阴使权力魔手,大概不只是铺平肇事者得到较轻处理的合法道路,而且意在“不扩大事态”,为相关地方承受的舆论压力松绑,并且让人们相信事情要通过而且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和法律得到解决,从而恢复权力和法律的形象。

多方面的意图搅在一起,使人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是基于肇事方的私人意图,哪些行为是基于权力维护自身形象的努力。然而,阴影重重的事件处理,除了达成肇事方可能得到较轻处理的目的,不过是使治理的形象、法律的形象蒙上更重的尘垢。

车祸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车祸案件变成“李刚门”就复杂了。如果说,由车祸牵出“我爸是李刚”,一定程度上“李刚门”还只是显示人们对权力揳入案件处理的担忧。那么,和解过程则坐实了人们的忧虑,那就是权力果不其然地发挥了作用。由此,车祸案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案件,它的处理成为权力作用的一个验证。而且所谓和解也不再是一次车祸的和解,而是一个新的事件,按照“门”造词法,这个事件应称为“李刚和解门”。

“李刚和解门”,既是“李刚门”的一个片段,也是“李刚门”由猜测变成确证的一个污迹。“李刚和解门”既是李刚或者比李刚更强的肇事方私人背景的显示,也是各种权力不知出于私谊、同门之谊、阶层之谊还是出于公共利益误判而干预事件进程的表现。

在和解中,车祸受害者一方再次受害,这次受害是公开、正当地表达和主张的权利被权力直接侵损。遭遇车祸属于不幸,遭遇权力侵损属于更大的不幸。车祸受害只是意外,而二次受害则是有意的;车祸受害无所谓屈辱,那是身体被人为的祸难而摧毁,而二次受害乃是社会地位而导致,并且伤害人格与心灵。


责任编辑:刘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