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发布的《2010年全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中显示,2010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369件,比2009年度增97.4%。究其原因,除投诉受理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外,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提高,懂得通过投诉自我维权的人多了很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加强(见3月10日《海峡都市》)。
不愧是政府的职能部门,确实是能言善辩让人望尘莫及。福建全省2010年的消费投诉比2009年度增97.4%,有关部门的结论是,除投诉受理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而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加强了。投诉受理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就可以吸引消费者投诉。然而如果没有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又有哪个消费者会到职能部门投诉。其实对于消费侵权问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消费侵权隐性化,第二方面是消费侵权显性化。
福建全省2010年的消费投诉比2009年度激增97.4%,一方面说明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某些职能部门的管理意识,一直没有提高或是一直在降低。在消费者维权意识没有增强以前,并不是没有这些消费侵权问题。而是早就存在这些消费侵权现象,以前消费者没有维权意识,只能让这些侵权问题隐性化。
也就是说某些消费侵权问题早就存在,由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没有提高,由于某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才致使某些消费侵权方面的问题长期地存在。等到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这些消费侵权方面的问题才逐渐暴露出来。福建全省2010年的消费投诉比2009年度激增97.4%,也就证明在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强的同时,职能部门为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并没有增加。
消费投诉一年激增97.4%,不知道有关部门报出这数字是否在邀功,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未必是什么好事,消费者毕竟是个人利益甚至于是个人身体受到了伤害,赔偿未必弥补得了他们的创伤。
我们常说:亡羊补牢未为晚矣,职能部门无疑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最后一道防线。正是由于这道防线的频频失守,才是消费者屡屡被侵权的祸根。亡羊后总也补不牢,所以总是亡羊。总补不牢也就总亡羊,已经成为一种恶性循环的状态了,也就导致消费投诉激增97.4%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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