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当法官的房子被强行拆除,人们引用这句话以解嘲;当前信访办主任的房子被强行拆除,人们再次引用这句话以解嘲;当警察的房子被强行拆除,警察呼吁文明执法,却被拆迁人员暴打,且对方扬言“打的就是警察”,人们继续引用这句话以解嘲……直到工商所的办公室被强行拆除,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并不是一家人,洪水之下,龙王庙宛如微尘。
据《大河报》5月31日报道,5月28日凌晨4时许,河南濮阳市市场发展中心京东服务处负责人李某率领20余名职工及社会闲杂人员,利用铲车、叉车等大型施工车辆,对濮阳华龙区大庆、庆南两个工商所的办公用房实施强拆。一小时后,两个工商所所长前来制止,拆迁工作半途而废,6间办公室被拆除一半,所有办公用品及商户档案等被搬出,并丢失现金、工作服、证件若干。
强拆发生在深夜或凌晨,国人应该见惯不惊。拆迁人员废寝忘食,日夜兼程,皆是栋梁。有人说,借我三千城管,足以荡平地球。实则许多拆迁者,并非城管,而是城管雇佣的临时工,譬如强拆工商所,就有“社会闲杂人员”参与。
事后,拆迁者与工商所各执一词。工商所认为拆迁者没有拆迁许可证,拆迁者则认为那6间办公室并不属工商所所有,而是濮阳市市场发展中心的资产,拆自家的房子,还要什么拆迁许可证呢?当然,哪怕是自家房,半夜拆迁,倒也稀罕。双方相持不下,闹到派出所,警察耍滑头,认定“此拆迁属两单位经济纠纷,不属管辖范围”。其实,单是现金,工商所就丢了4000多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这事要说新,倒有一点。此前,强拆的受害者,不乏法官、警察等权力者,但遭强拆的对象,却是他们的私产;而今,则是工商所的公产,在凌晨4时,毁于拆迁者的铲车之下。就我所见,这是第一次。
这无疑是一个万分危险的红色预警信号。当强拆的受害者只限于民众,可以理解为,这是一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斗争;当受害者扩大到博士生家属、法官、警察等,可以理解为,这是误伤,是公权力的枪不小心走了火。然而,当工商所成了受害者,当工商所的公章、年检章成了拆迁者的战利品,我们还怎么理解呢?只能说,这已经不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拆迁,而是,只要你生活在某些地方,就可能沦为被拆迁者,不管你是农民,还是官员,是个体户,还是政府机关。不管是你的住宅、办公室,还是你的心脏、灵魂,都生存于强行拆迁的危险之下。
至于缘由,无外乎两点:第一,拆迁被纳入了权力机器的运行程序,当机器开始疯狂运转,不管你是什么东西,或者甘心作螺丝钉,或者被压制、粉碎、摈弃;第二,拆迁是一笔生意,而且是卡尔·马克思所言的利润高达300%(岂止于此)的生意,如此,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何况两个小小工商所?(作者系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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