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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知己”当“异己”
www.fjnet.cn?2011-07-01 09:29? 肖辉家?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从根本上讲,“公仆”和“喉舌”原本是“知己”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最高宗旨。新闻工作者是“人民的喉舌”,他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管是“公仆”,还是“喉舌”,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所以从根本上讲,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理应成为相互信任、携手并进的“知己”。要达成这样的共识,“公仆”和“喉舌”们有必要在实践中加强磨合,同时在理论上提高认识。

首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真正在思想感情上把广大新闻工作者当成“知己”。

李长春同志去年11月8日在第十一届中国记者节暨颁奖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满怀深情地肯定了新闻工作者的成绩,称赞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宣传报道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展示了当代新闻工作者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实践证明,我们的新闻工作者队伍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高素质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优秀队伍,党和人民感谢你们!”既然“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自然就是党和人民的“知己”了。各级领导人不是都爱说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吗?那么在对待新闻工作者的态度上也应与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感情上视新闻人为“知己”。

其次,要充分认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舆论监督不是洪水猛兽,不是媒体人要和某某人过不去。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从1987年开始,重视、加强舆论监督的文字连续4次出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李长春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以来,多次在各种场合强调舆论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其实,舆论监督在本质上并不是新闻媒体的监督,而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是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的客观反映。从大量的新闻实践来看,我们的舆论监督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它对于弘扬正气、针砭时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希望我们的“人民公仆”们,要多从这样的视角看待媒体的监督。当然,新闻工作者在开展舆论监督的时候,要出以公心,与人为善,讲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把握好度,不断提高舆论监督的水平。

第三,“公仆”和“喉舌”有着共同的价值体系,只有相互信任,互为“知己”,才能共创“双赢”的局面。

党和政府的许多有识之士从实践中认识到,作为人民的政府,只有和媒体建立一种互信互动的良性关系,通过媒体早说主动说如实说,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推进民主法治社会的进程。而媒体只有充分利用政府的新闻资源,才能增加自己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真正成为公众利益的守护者。二者有着共同的价值体系。许多事实说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的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领导人善用媒体、善待媒体,把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改进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力武器。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近几年来,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媒体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比如,在孙志刚事件、西安民工滞留派出所事件和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被罚款事件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执法观念的大讨论,出台调整措施,以实际行动加以整改,将行政权对舆论监督的“天然抗拒”变为“良性契合”,大大推进了公安机关向“执法为民”理念的转变。武和平认为,这种政府依靠媒体、媒体服务公众、公众信任政府的良性互动,取得了共生共荣的多赢效果,实际上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么一来,谁还会把媒体人当作“异己”呢?

???????? (作者系福建省新闻学会会长、新华社高级记者)

责任编辑: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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