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之举,让“悲剧”不再上演
www.fjnet.cn?2012-10-08 15:14? 蒲 健?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0月2日山阳县天竺山景区内出现游人插队纠纷,教授母亲王某为“帮”儿子,跟其他游客动起手来,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高校女教师李某。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山阳县警方已出动30名警力调查此事。(10月7日《华商报》) 十一“黄金周”本是与家人团圆、放松、休闲的好日子,但对于伤人者和被伤者两家却都成了“伤心日”、“痛苦周”,捅人女教授或许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捅伤女教师必须忍受割肉之痛,本是高校教书育人的“灵魂工程师”,何以拔刀相向,酿成“悲剧”? 教授是让众人敬仰的称号,教授给人的感觉应该是学识渊博,温文尔雅、心胸宽广,但教授捅人之举却与其格格不入,不但损其教授之名,更让人对其飞扬拨扈,野蛮暴力的“匪气”嗤之以鼻,痛恨不已,让人不禁疑惑,女教授缘何变身“刀客”捅人? “君子动口不动手”、“冲动是魔鬼”。当儿子与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护子心切可以理解,采取理智方式纾解应是“上策”,但教授母亲却采用过激的拔刀捅人的方式予以激化,这是爱子情深,护犊心切?还是无视法律,戾气骄横? 发火易怒就意味着失控,失控是缺乏理性宽容的表现,没有理性宽容就只剩下自私、偏激、暴力。“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试想,如果教授之子文明排队就不会出现与其他游客发生“口角”,再退一步说即使发生“冲突”,其母只要不选择拿刀伤人的“下策”,事态也不会发展成“血案”。结果是教授不用受法律之惩,女教师不用受皮肉之苦,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为争一时之强,图一时之快,搞的两败俱伤,这值得吗? 因芝麻小事演变成“冲突”、“血案”、“悲剧”的事件屡有发生,让人扼腕叹息。一个重要原因是当事人缺乏文明理智之举,宽容理性之心。“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个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命题。但有些人私欲强烈,事事都要以自我为中心,只索求人人为我的“权利”,不履行我为人人的“义务”,过度的自私让人失去理智,丢弃宽容,自然事事苛求、处处计较,无容人雅量。 另一个方面是心中有戾气,暴力思维侵占大脑。社会上个别人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当成为人处事的准则,认为“暴力”可以解决一切争端,只要拳头比你的硬,这“赢家”就是我。在这种极端思维的驱使下,如遇任何“不顺心”的事儿,就会“一触就跳”,“一点就爆”。如,在公交车上因座位之争常发生“流血”冲突,有的乘客被狠抽 “大嘴巴”,有乘客因没听见报站就殴打司机,有乘客司机互殴最终被司机捅伤的等等。 诚然,社会是个复杂的大机体,社会成员之间产生矛盾不可避免,但因“小事”酿成“悲剧”确实不值。因为这种“悲剧”完全可控,只要通过文明行为都能杜绝避免。在生活中,很多事儿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多数难以预料、无法控制,但文明之举不同,只要你愿意马上就能实现,很容易做到“我的文明我做主”。如在公交车上不因被踩脚而“发火”,在公共场所不因遭遇插队而“动怒”,在生活工作中不因摩擦争执而“动武”等。文明之事始于不经意的“小事”,当小事被忽略就意味着文明行为被遗忘,或许没做好的“小事”就成为诱发 “大事”的“导火索”,让“悲剧”降临。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戾气暴力催生“悲剧”,文明理性化解“冲突”。 社会是我家,和谐靠大家。只有多一些文明,才会少一些“悲剧”;只有多一份理性,才会少一份冲动;只有多一点包容,才会少一点些戾气;只有多一些和谐,才能少一些“代价”。社会成员都践行文明之举,就能形成文明之风,汇聚文明之力,让文明理性深入人心,让宽容大度蔚然成风,让冲动戾气烟消云散,让“悲剧”不再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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