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了近20年的公车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两个文件让“车改”已成为不可阻止的“大势”。但仍有不少人心存疑虑:经过长时间的反反复复,这轮车改能够成功吗? 笔者认为,以前的中央车改与地方车改,应视为不彻底的车改,最为关键的是缺乏车改的大环境。但新一轮车改大环境是“八项规定”的严格实行,打击腐败进行得轰轰烈烈,公车私用得到有效遏制。公车私用从来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但是,正如老百姓所说“老大抓了就不难”。车改方案与指导意见已经公布,下面的工作就是落实了。 21日,有媒体称一些先行车改的地方现在的补贴与国家的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能否真正推行留下疑问。 笔者关注公车改革近20年,首先,应该说此次的中央方案是比较宽松的,地方的车补比中央机关高30%—50%,对司机也是网开一面,允许设立过渡期的公车服务中心,地方主官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等。做出一定退让的政策规定,就是为了保证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公车改革。 其次,必须把过高的车补砍下来,没有商量余地。此次方案中有一句话十分关键,“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部门要按本意见进行规范”。“由奢入俭难”,同样,车补一定是“由多到少难”,这些人肯定会心疼,但是为了社会的公平,官员首先要带头。更何况中央的方案中也提出了照顾性措施——上浮30%或者50%。 有现时拿着较高车补的官员说,如果按国家500元(实为650元)的标准,一个月打车钱都不够,只能坐公交车地铁了,办事效率会下降。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妥。第一,公车改革不是只有一个目标,即所有官员都开私车办公事,给一定的车补,是为了让官员能够采用最为绿色、便捷的公务出行方式。第二,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规定,官员就不能够坐公交地铁,更何况在大城市,坐地铁比开车还快。第三,过去有的地方过高的车补是把公务出行与“私务出行”都一起补助了,因此车补高得不合理。对广大群众来说,这是一种不公平。 应该看到,此次车改,对公平性做了比较灵活的规定。比如,地方、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分别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和150%,这是考虑到边远地区的公共交通不便,出行成本比较高而做出的规定。而像笔者所在的武汉市,最近三年有了“两横一纵”轨道交通,出行成本大大下降。从武昌到汉口的主要地方,地铁费用大多在3元左右。而如果开车过江,仅来回的道路收费就16元,还有油费、停车费等等。可见,车补够用不够用是由交通方式决定的。 车改实施后,笔者最担心两个问题:一是一手拿车补,一手塞发票,找一切机会,把自己的修车、用车发票塞进各种可以报销的费用中;二是一手拿车补,一手开“他”车,找私企、私人借车,以权谋车。对于这些“招数”,笔者建议加强审计,监察室加强官员私车登记,如果官员开私企车按“受贿”论处,并按借车天数与当地同样型号车辆的租金,确定受贿金额,严肃处理。 ▲(作者是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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