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可能是急救车上的患者或伤者,都可能是他们的家属,体会家属和医生的愤怒和无奈,下一次开车听到身后急救车鸣笛时,你还会无动于衷吗?
近日,就“急救车遭堵,3公里走40分钟,伤者死亡”一事,北京急救、交管两部门已开会商议,今后遇到危急重症患者急救转运时,“交警为救护车开道”将成为常态。卫生部也在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包括去年已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急救车遭堵,其实是个老大难问题,这一次因为急救医生的现身说法,活生生的悲剧更加刺痛人心。如果救护车上躺的是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亲人,生命一点点消失,该是多么令人悲怆!
有关部门提出的新措施,比如危重病人警车开道,急救车有望安装摄像头采集违法信息等,这些制度上的改进非常必要,但是,“给生命让道”,如果没有警车开道,没有摄像头监督,我们就真的做不到吗?
必须意识到,在解决急救车被堵的问题上,人是最核心的因素。给急救车优先路权,此前并非毫无法律保障。无论是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北京的相关实施办法,对此都有较细致的规定,甚至还有相应罚则。比如,未按照规定让行或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车,处200元罚款。但这些法律在现实中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这一次曝光“急救车遭堵、伤者死亡”的医生就提到,“一路上,及时避让的社会车辆不超过4辆”。这数字让人遗憾,但换个角度看,拥堵或者制度不完善,并非绝对的障碍。既然那4辆车能够让,其他车真的都拥堵到无法动弹吗?因为现实的路况,肯定会有一些车主难以避让、不知怎么避让,但肯定也有相当数量的车主,没有让的意识,没有对生命的敬畏。
执法需要严格、制度有待完善,但不能等到所有问题解决之后,才让急救车畅通无阻。不管现实存在多少问题,在拯救生命面前,“讨价还价”都是不道德的。
因而,在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车主们也需要“完善”自身的观念和习惯。说起交通文明国家给急救车让道的好风气,很多人会提到他们完善的法律,但对大多数车主来说,让道或许只是一种融入血液的驾驶习惯,而非权衡违法成本之后的选择。法律是一种底线约束,如果一个社会的“救命”行为,都要完全寄托于法律之力,都要耗费不菲的行政成本,多少有些悲哀。
一位急救医生说,他们最怕堵车,一旦迟到,迎接他们的就会是家属的怒吼——“你们怎么来这么晚?来这么慢还要你们120干什么”!仔细想一想,每个人都可能是患者和伤者,都可能是他们的家属,体会家属和医生的愤怒或无奈,下一次开车听到身后急救车鸣笛时,你还会无动于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