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曹一

据报道,前几天有一名女子在上海地铁吃凤爪,骨头随地乱扔。乘客指责其行为不文明,结果却反遭辱骂。而当央视采访该女子时,她的回应是,她没有故意扔垃圾,她的行为既没有打破文明尺度,也没有打破治安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她没有任何错。

严格说起来,这女子的话还真不好反驳,因为“文明尺度”是不易把握的,类似于英国衡平法史上的“大法官的脚”,“衡平法与一个人的良心是一致的,这个人就是大法官。它有多宽,衡平法就有多宽,它有多窄,衡平法就有多窄。即使他们确定了衡量标准,也只有这么一种,我们称其为‘大法官的脚’。”衡平法带有很强的个人性,而我们日常所谓的“文明”,也带有很强的个人性,就像在地铁里吃凤爪或吐痰,有人会认为“不文明”,也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但这些并不能说明她在公共场所中这种“旁若无人”的生活态度的合理性。

其实,现实生活中这种“旁若无人”的现象多了去了。记得有一次在学院图书馆查资料,许多同学在安静地看书,偶尔有同学轻声说说话,也影响不到别人。但是这时书架那边却有较大的电话铃声响起,铃声过后,让人更不爽的就是机主毫无顾忌地大声讲电话,电话内容是在约“中午和谁谁吃饭”的事,那声音,那动静,就和在自己家里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一样“旁若无人”。我最初也和学生们的反应一样,期盼着该男子尽快挂断电话。可过了好几分钟,那人还在不停地大声讲着,而且并没有要停下来的迹象。我实在忍不住,走过去说了几句,“请你讲电话声音小点儿好不好,大家都在看书呢。”男子看了看我,没吱声,把书放书架上后打着电话走了。

像在公共场合嗑瓜子、吃味道比较重的食物、随地吐痰或丢垃圾、大声讲电话等情形,几乎随处可见。这都是只顾及自己享有做某事的权利,而忽略了在公共社会中权利行使应有的界限,没有养成“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颌下”的最低限度的规则意识。

国人的这种“习性”倒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其来有自。一百多年前,来自美国的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H.Smith),在其著名的《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中,就曾以《缺乏公共精神》为名,专章论及于此。他用白描的手法,把一百多年前中国人的生活展现在出来,让今天的读者仍觉置身其中。比如他说有人想装卸货物,便把马车停在马路当间,任何想要使用这条道路的人,只能等他干完才能再往前走。如果一个农夫碰巧要砍倒一棵树,就会让这棵树横躺在路上,赶路的人只能等着他砍完搬走。现如今我们的大城市里已经没有了马车,不过,我们有时候会被堵在生活区中比较狭窄的路上,并没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只不过堵路的汽车司机下车买煎饼果子去了。

明恩溥描述中国大多数城市当之为街的狭窄通道,无不为各式各样的手工作坊所阻塞。“杀猪的、剃头的、流动的食摊、木匠、箍桶匠,还有其他各种手艺人,都各自在路边安营扎寨,随着大都市的生活节拍一起跳动。”明恩溥描述的许多“手艺”在今天已经消失,不过“营业方式”可还是一仍其旧,许多人肯定见过沿街商铺摆在门前的烧烤炉,也见过加工铝合金门窗者在门前切割电焊的场景。和一般老外写中国时只着皮毛而搔不着痒处的书不大一样,明恩溥的刻画和描摹可谓入木三分,让人觉得尴尬,却又不得不佩服他观察的敏锐与精准。如果这本书中的篇章是在如今的网络时代发表的,那作者一定会被中国网民好好“修理”一番。

书后的附录中就有社会学家李景汉先生于1936年写的评论,他说最早看的《中国人的素质》是日文译本,在许多页的空白处,“有不少铅笔写的批评,其中大部分是别的读者在读时发生的反感,还恍惚地记得有‘胡说’和‘放他娘的……’等类的话”。这也难怪,“因为我们是一个比较最讲面子的民族,遇到别人直白地指出我们的弱点时,我们少有受得住的。”只是看看当下凤爪女、电话男的行为,我们也只能深自感叹国民性改造之艰难。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今天已有很多人能站出来谴责凤爪女或电话男,而这并不是怕外人笑话,实在是因为觉得这种“旁若无人”的行为,已越来越为社会生活所不容,虽然仍有人对此“不以为意”,但在众声谴责中终究难保颜面。毕竟,公共生活必得有公共精神始能维持。

马建红(法学博士)

2016年的第一位“网红”,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一位吃货在上海地铁里啃着凤爪、飙着脏话,“轻轻松松”地一夜爆红。

据媒体报道,这位女士在遭到指责后拒不认错,舌战众乘客,还用手机与乘客对拍。经网络发酵、人肉搜索后,记者联系到女主角,她坚称“没有影响公共环境”。

又是地铁,又是纷争!从吃榴莲、嗑瓜子到吐痰、丢尿不湿,地铁已经成了“网红”的高产地。在这一事件上,是否乱扔、是否炒作等姑且不论,至少有两点值得我们反思。

第一,维护公共利益,是不是应该以这样的形式呈现?

不知什么时候起,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遇到不文明行为,有人挺身而出,一言不合随即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演变成激烈对抗的狗血剧;然后,视频上网、人肉搜索、信息披露,网民一拥而上指责谩骂;最后,热点消退,所有人作鸟兽散。

想想地铁里互飙脏话、剑拔弩张的场景,想想虚拟世界里,群起而攻之的场景——场面并不雅观,行为不算正义,并且比“舌尖上的地铁”更值得忧虑。

应该说,站在道德的高地,打脸、狠批、出一口恶气,都是容易的,并且做起来很舒服。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容易走的都是下坡路。不会对话、不会讲理,不会以理服人,习惯把网络示众、人肉搜索作为屡试不爽的解决手段,满足于用野蛮去纠正“野蛮”,并且形成路径依赖,不仅容易误伤他人,也无益于社会的文明进步。

第二,地铁禁食的尴尬,到底应该怎么破解?

“凤爪女”风波使得地铁禁食再次成为网络的焦点。网友群情激奋,纷纷呼吁加强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表现出一颗颗迫切、焦灼之心。

可是对于地铁禁食,首先不该急于求成。从某种程度上说,地铁啃鸡爪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声喧哗、“到此一游”等一样,是不文明现象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的不同表现,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侧影。而提高公民素质、提高社会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希望“画风突变”不切实际,也违背客观规律。

其次,地铁禁食不能只想着刚性约束。通过立法、重罚“吓唬人”,给道德问题开法律药方,不妥当,也面临着执法难题,不可能药到病除。

在这方面,北京地铁禁食令经历了“入法—删除”的过山车,最终确定“还是交给文明本身去解决”。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在最终通过时也取消了禁食条款,只在《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中明确提出,乘客不得在列车上进食。

可以确定的是,道德问题的解决不该是强迫,而是引导;不是灌输,而是浸润;不是改造,而是影响。在候车区和车厢增加“禁止进食”的警示,在广播中播放相关劝导,从而人人自觉、互相影响,再加上循序渐进、集小胜而成大胜的公民教育和道德建设——这才是文明必经的过程。 ?

元旦过后,一段拍摄于上海地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凤爪,并有数粒骨头残渣散落车厢,在遭到指责后,她与周围乘客产生言语冲突,还拿出手机与人对拍。后在接受采访中,当事人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

无独有偶。1月3日,广州一男子在地铁上嗑瓜子,随地吐瓜子壳;1月4日,一名身穿红衣、在南京地铁上脱鞋的女子,被人拍照并发到微博上。这些说起来并不算令人“深恶痛绝”的举止,之所以引起广泛热议,在于挑起了“城市的文明神经”。今天的社会,人们的文明素养较过去不可同日而语,过去“膀爷”满街晃也见怪不怪,现在谁要是衣冠不整,至少在正式场合会招致异样眼光;过去“房间那么大,吐痰还要找什么痰盂”,现在随地吐痰的现象在很多地方连小朋友都会制止。往大了说,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的表现,往小了讲,“仓廪实而知礼节”,人们对不文明现象的敏感度在不断提高。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一说到宜居城市,我们就会想到优美的环境、洁净的空气和成熟的配套等等,宜居不只是体现在硬件,还体现在软件层面。如果城市没有人文关怀,人人冷漠,缺乏助人为乐的风尚,如果市民公德稀缺,乱扔杂物成为家常便饭,也就谈不上宜居。于此而言,人们念兹在兹的城市文明,不只需要光鲜的城市外貌,还需要市民拥有健康的精神风貌,这体现在市民举止优雅、言行得体等方面,比如在公共场合能够保持克制,展现公德,尊重他人。

城市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表里两方面都需兼顾。如果说屡禁不绝的乱贴广告,是城市的“牛皮癣”,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是城市的“粉刺”,下水道拥堵、逢雨必涝是城市的隐患,那么少数市民缺乏公德,就是城市的“暗疮”,它更让人忧虑,也更需要医治。建筑繁华,人心荒芜,两者就会违和;物质文明发达,精神文明滞后,城市文明建设就会崴脚。

做好城市文明这篇大文章,并不容易。从一事一人的行为开始改变,却不难。著名散文家梁实秋就曾感慨:“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的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今天,我们并不缺少法律,也不缺少制度规范,问题是如何使规范贴地而行。我们也不妨自问,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我们有没有不文明的行为?看到不文明行为,我们有没有制止?再比如,我们平时有没有流露出优越感,对外来人居高临下?“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如果只是流于口号,并不把她当家,一切都是白搭。

生活其间,你优雅,城市便不粗俗;你精神明亮,城市便不灰暗阴沉。当文明传递在城市的每个神经末梢,流进每个居民的血液之中,我们就敢说,这是一座有品位的城市,一座宜居的城市,一座闪烁着文明之光的城市。

一夜醒来,人们发现又被网络给耍了。“凤爪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一没因此丢工作,二没在微博上发表与此事相关的任何言论。原因是,没有妨碍他人,“我并没有错”。

“凤爪女”有没有错,不是她自己说了算的。这位叫做王若扬的小提琴教师,面对媒体采访时提出“地铁上不允许吃东西和扔垃圾,你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我没影响公共环境”。

跟一个不把规矩当规矩的人讲规矩,其实挺浪费人们的口舌的。连在地铁里吃凤爪属于个人生活行为、还是公众场合中需要被约束的行为都分不清,那么,这便是属于需要回炉到孩提时代重新教育的一类人,也需要时间来改变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态度。

但是,作为已然成为共识中的另类、或者说特殊个例,社会舆论对于“凤爪女”,没必要表现出一种强摁在道德洼地上狂吐口水、不给道歉不罢休的不依与不饶。舆论真正需要面对的,是一个人拒绝认错、一帮人冒名认领的奇葩现象。这是比“凤爪女”拒绝认错,更让人觉得三观碎了一地的事情。

早一天,网上各种自称“凤爪女”真身的,煞有介事地出面道歉,有的不惜把此前所有的微博信息删了,只留这一条,以示自己的诚意。然而事实证明,一个人的行为不堪,与一群人的行为不堪相比,这帮冒领臭名的博主,价值观已经扭曲到了不是一般的程度。有人怀疑这大概是一拨玩世不恭的人们在恶搞,其实这种猜测,跟最初怀疑“凤爪女”是不是在炒作一样,都是缺乏丝毫相关联的依据的,关键还是一些人,失去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是跟“凤爪女”一样,属于连基本的美与丑、对与错都分不清的一类人。

“凤爪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个例,公众拿出来让人们评评理,表面看来,寻求的是这个个体,对于是非对错的清醒认知,实际上是寻求社会的共识。并且这个共识,除了人肉的方式方法、批评的口气,在是非判断上,几乎没有太多可以争议的空间存在。但是,一场“审丑”性质的说理,在一些网友眼中,竟然变成了“审美”。一些做梦都想博出位的网友,在这场是非判断中,以为找到了可以吸睛的亮点,不惜以领错、领丑的方式引起人们的关注,这种“屎盆子扣在自己头上”的精神,究竟是一种什么精神?是以为人不知、什么都敢为的阴暗心理展示,是以丑为美、生怕在这个舆论场缺席了的无底线。这种网络潜水式的表达方式,与现实生活中地铁上吃凤爪、吐骨头相比,对于这个世界的三观所造成的凌乱程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这些人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讲会不会做出什么比这更欠素养、更没节操的事来。

网络非实名制下的领错与领丑,或许对于这些人来说,依然是当成“个人的生活行为”来表达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凤爪女”,一眼就能被人看见,就会被人制止,然而,这些冒名领丑的人呢?谁来让他们站出来给这个社会亮亮相,让这个社会评评理?

这几天,随着“上海地铁吃鸡爪”事件的持续发热,事件女主角王某也意外地成为了新晋的网络红人。当日地铁上王某与周边质疑者发生口角的视频被快速的转载、传播,王某的身份背景也遭到了“人肉”搜索。

当舆论声讨愈演愈烈,论点渐渐从社会公德问题跑向网络暴力问题时,王某于日前接受了媒体采访。她一方面澄清,那份流传于网络的道歉言论并非出自她本人,另一方面回应外界对其不文明行为的指责,她表示自己并没有犯错,大部分残渣在她手上,吃凤爪也没有产生气味影响他人,甚至争执中她都没有把垃圾扔向对方,所有行为完全不影响公共环境。

如是回应总会掀起更大的波涛,因为与大众认知太过背离,事实也确实如此。不过,令人诧异的倒不是王某的振振有词。其口角中表现出的理直气壮的阵仗,某种程度上已经透露出她对自己另一套逻辑的坚持。这种坚持,在历经了几天的风波和发酵后,都没有让她的观念发生丝毫改变,换言之,王某完全地将舆论压力阻挡在外了。而这一点,也许可以说是走到这一步最让人匪夷所思之处。

一个问题,特别是公共问题,之所以能够被讨论,在于人们寄望这些讨论击撞出的火花,能促进社会某一方面的改善,首先有一个基本前提,即无论各方所持立场为何,都能够设身处地地进入到讨论之中,加入思考的行列。连日来,人们对“凤爪女”的持续关注,包括焦点的转移本身,都反映出了置身不同立场的讨论的层层推进。然而,从王某的回应来看,这个由一个小点激发起的,社会共同省思的过程,其主角却是缺席的。

无论是对自我行为的认知,还是对公共环境的界定,王某的判断都有着鲜明的个人色彩,并且固执己见。即便她的所有辩解都勉强成立,地铁进食也是被明确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在地铁上吃东西,破坏大家都遵守的规则,这个甚至可以视频为证的事实,是不可抵赖也无可辩驳的。但王某的认知系统,好像自动地把这条“屏蔽”在外了,任舆论喧嚣而无动于衷。

这当然不是王某一个人的问题,很多由类似争议引起,误打误撞进入公众视野的事件,其中偏执的主角,多多少少都带有王某的影子。他们对事件所涉的“公共”并不是毫无概念,可他们所持的理解和态度,又与现代社会的公民共识相去甚远。当外界的论议试图纠正他们的行为和观念时,他们很难,甚至无法张开耳朵,睁大眼睛,虚心聆听和接受,相反,抵触和反感是他们近乎本能的唯一反应。

过去我们讨论这些问题,往往从规则的设置,规则的落实,乃至外界的监督等方面来谈,寻找其中的缺失。这个问题放到今天再议,很明显,其实本质上是个个人问题,考验的是个人是否具有省思的能力。唯有置自身于公共之中,走出以己为中心的思维陷阱,才能真正地具备这样的能力,应当说,这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当我们的社会还在为这类问题困扰的时候,不仅仅说明公民个人素养的参差,也对公民教育这一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老夫佩服你死不认错的勇气,也尊重你拒绝道歉的权利。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因为这不是关乎你一个人的事,而关系到公共道德和公共管理的问题。】

“地铁凤爪门”事件在继续发酵。1月4日,有媒体记者联系到这名女乘客,其承认自己是网传的小提琴老师王若扬,但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因而拒认错,也不道歉。(《北京青年报》1月5日)

真的,我非常佩服王老师的勇气。一个弱女子,居然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面对汹汹舆论,毫不示弱。即便有好事者借她之名,在微博上发布了道歉信,她也不想借这个台阶离开舆论漩涡,坚称那道歉信不是她写的。不过,王老师,这回你勇敢错了。

撇开视频还原的是非不论,单以你回答记者时的说辞,你的所作所为就是错的。你说自己吃凤爪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没影响公共环境。请问泡椒凤爪有没有发出酸辣气味?肯定有。那必定影响到身处密闭的地铁车厢内乘客的嗅觉。再问你有没有把残渣吐在车厢地板上?你自己承认有,而且还被乘客踩到了。这怎么能说不影响公共环境呢?你这不是强词夺理,蛮不讲理吗?

老夫佩服你死不认错的勇气,也尊重你拒绝道歉的权利。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因为这不是关乎你一个人的事,而关系到公共道德和公共管理的问题。所以你不必生气,我这就要从你为何死不认错说起了。

先从你自身说起。你偏激,倔犟,剽悍,不够宽容,个性决定了你好强,不肯认错。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你缺少规则意识。乘了多年的地铁,你总该知道地铁车厢禁止吃东西的规矩吧?这一规矩《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写得清清楚楚。更有《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乱扔杂物。你总不能说不知道吧?明知故犯,还有什么好说的?

再说乘客。公平地说,王老师之所以不肯认错,与乘客们的劝阻行为不当也有关系。乘客有权劝阻他人吃凤爪,但拍照并将视频上传网络,涉嫌侵权。王老师吃凤爪有错在先,乘客拍摄并上传视频有错在后,导致王老师意气用事,激化了双方矛盾。

最后说说地铁方。请问你们有没有认真执行《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早在2013年,就有网友拍到了王老师在地铁车厢内啃食凤爪的视频,这点连王老师本人也承认了,她一直有啃食凤爪的喜好,但从未遭到乘客的劝阻和管理者的处罚(此次算是例外),这难道不正说明管理方有失职之处吗?并且,事情发生之后,地铁方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就“地铁凤爪门”事件表态。

“地铁凤爪门”看似微不足道,但由当事人死不认错这一关节,仍可品味到诸多意味:其一,公民的文明素质根植于规则意识,凡事不讲规矩,文明就无从谈起;其二,公民有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和权利,但必须恪守边界,即法律规定的尊重他人权利的边界,不能采用粗暴的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其三,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再完善的法律法规,如果制定出来后就高挂在墙上,那等于没有,甚至比没有更糟。

【无论是上海地铁“凤爪女”还是广州地铁“瓜子男”,其在大啃狂嗑及遭遇制止时,我们都没看到有乘务人员或乘警出面制止,更不用说处罚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上海地铁“凤爪女”的事情还没消停,广州地铁又诞生了一位“瓜子男”,这世界真是有趣得很。“凤爪女”风波已沸沸扬扬三四天,各方评论精彩纷呈;而“瓜子男”的及时跟进,又让大家再度兴奋起来,网上冒出一大片“在一起,在一起”的“撮合”声。

不过我注意到,这几天针对“凤爪女”的媒体评论,大多数还仅仅停留在道德说教层面上。“凤爪女”的公德意识确实比较欠缺,比如面对媒体专访时,她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在地铁列车上吃东西有什么问题,口口声声“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

而另一方面,“凤爪女”反倒声称拍视频的人对她构成了“挑衅、威胁”,并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她不过是在“自卫”。平心而论,这些说法并非全无道理。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不难发现,双方实际上一直在“斗气”,互不相让。“凤爪女”在车厢里旁若无人大啃凤爪,甚至还掉了一点骨渣碎屑在地上,可以肯定,这些行为既不文明又明显违规。但是,假如我们仅仅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凤爪女”,可以说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就算这次“凤爪女”公开认错道歉了,也难保不会出现其他类似行为——这不,广州地铁又出现了更奇葩的“瓜子男”。

很难说在公德意识和文明习惯上,上海“凤爪女”和广州“瓜子男”能分出一个伯仲来。“瓜子男”在车厢里狂嗑瓜子也是旁若无人;所不同的是,没人对他拍视频(有照相),没人“挑衅、威胁”他,只是有人用“眼神劝阻”他。而他一度也不嗑了,但同时又用更恶心的吐痰方式对“眼神劝阻”表示了不满。看来对他进行道德谴责,多半是没有用的。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无论是上海地铁“凤爪女”还是广州地铁“瓜子男”,其在大啃狂嗑及遭遇制止时,我们都没看到有乘务人员或乘警出面制止,更不用说处罚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我们的地铁都是有规章而无执行措施、有禁止性规范而无任何罚则,一旦出现不文明及违规行为,看不到乘务人员和乘警,只见乘客自发出面制止甚至“执法”,那么,纵有再多的曝光乃至“人肉”,也很难杜绝地铁不文明与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这一现象。

该作为的不作为,逼得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或者说“不规范作为”,这才是“凤爪女”“瓜子男”戳痛你我的真正原因。

近日,一段发生在上海地铁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热议。视频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凤爪,并有数粒骨头残渣散落车厢,在遭到指责后,与周围乘客产生言语冲突。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她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对于网上流传的致歉信,她说自己尚未在微博上发表与此事相关的任何言论。(1月5日《北京青年报》)

又是“凤爪女”又是“网红”,地铁里的不文明一幕,活生生被炒成了新年口水戏。事件很简单,无须和稀泥——当事人在地铁吃凤爪,本身是个违规行为。因为早在2013年,上海地铁就首次出现地铁禁食的规定:“车厢内饮食”与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为。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换句话说,凤爪事件不单单是个道德问题,而是规矩和秩序的议题。

但这个问题,也是有边界的:比如,这样的违规,你可以拍摄下来监督举报,但显然不能代替执法者出面执法;再比如,就算是道德谴责,提醒也就够了,断不至于在言辞上“以暴制暴”;又比如,实在要给点“颜色”,起码在随手拍后上传时加个马赛克,而不是“人肉”后看着人家丢了工作而“大呼过瘾”。道德与法律,固然都是规制善与美的枷锁,但怎么个戴法,不能不讲究程序正义。

这世界有很多我们不喜欢或看不惯的,但不见得一棍子打死就称心快意。权力义务是多元的,价值取向是多维的,越是公民理性充盈的社会,越是懂得尊重“刺耳”的自由与权益。就拿这个地铁女乘客来说,如果仅仅是个道德事件,她有没有抵死不道歉的自由呢?再说,就算要道歉,她要道歉的对象难道是“全国人民”吗?若没有涉嫌隐私侵犯的视频流布,很难说,这个女乘客究竟伤害了谁。凤爪残渣散落在地铁上,估计依照当下市民的文明素养,不难明辨是非。那么,有没有必要动用舆论公器去指名道姓谴责这样一种现象?或者说,对于有限的舆论资源来说,有没有更要紧的议题需要关注呢?有限曝光,属于道德谴责;无限“打脸”,就是道德暴力。

她言行不当,她死不道歉,你可以尽情在道德高地鄙视她,但,请注意姿势文雅、请注意路径合理。再不济,她不是贪腐的虎蝇,亦不是雾霾的元凶,更不是跑路的黑心老板,她的素质与素养,需要时间来纠偏、需要环境来濡染。退一万步说,若她果真以此为炒作卖点,舆论如此一点即着、一呼百应,算是无缝地、默契地“配合演出”吗?

对于批评,请慎重举枪;对于赞美,请具体而微。某种意义上说,泛滥的抒情与盲目的口水,算是公民社会的大忌。我们希望女乘客能道歉,向车厢的其他乘客、向地铁清洁人员,但,无须逼着她向所有人低头,更不应拿着刀逼着她“幡然醒悟”。弄懂这个道理,也许发自内心的歉意,会来得更顺畅一些。

【指责“凤爪女”不难,但重要的是如何根治这一现象。也许,可以参考国外经验,大幅提高惩罚力度,并将一些突破底线的行为列入轻罪,不失为治理之道。】

因地铁上啃鸡爪随地乱吐,被指出后又满口脏话,被网友们戏称为“凤爪女”的某女士成了“网红”,相关视频传遍网络。

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指出后毫无悔改之心,反而出言不逊,“凤爪女”确有必要加强修养,切实提升个人素质。

值得尊敬的是,在视频中,某位老者在指出“凤爪女”行为不妥后,转而劝说其他指责者:不必争吵,我们提醒一下她就可以了。老者的提醒,揭示出日常道德实践中的困境:道德的标准相对模糊,需互相监督方能落实,而在此过程中,难免出现罚大于过的情况。

“凤爪女”破坏了公共环境,且恶语伤人,但即使有过,是否就应被“人肉搜索”?是否因此丧失了隐私权?可在道德义愤下,人们很少会关注这些细节,而违法者众,在客观上又构成了法不责众的事实,而用非善的手段去实现善的目的,这至少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当然,不应指责挺身而出的人,如果人人都不出头,就很难建立起公序良俗。孔子说“当仁,不让于师”“仁者必有勇”,即包含了这方面的意思,在坏行为面前,孔子不仅不赞赏那些只内心默默指责一番者,反而批评他们为“乡愿”,并说“乡愿,德之贼也”。

那么,面对这一困境,究竟该怎样去解决?既要照顾“凤爪女”的感受,又要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如何把握好这个度呢?

其实,从该个案看,真正让人不满的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乱扔乱吐,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竟有人不知道?别人已指出来,为何还振振有词?好好说话就是,为何出口成脏?让人们感到崩溃的,是“凤爪女”的行为大大超越了底线,正是它引发了集体性的愤怒。

道德之罚从来不是件容易事,许多个案需转换视角,予以了解同情,方能做好判断,可该个案实在是太容易判断了,哪怕是黄口孺子,亦知是非,怎么成年人反而不知道?这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值得忧虑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恰恰是这种答案很明确的常识经常遭遇挑战,越是底线,越有人去突破。这说明,我们的公共品质还有待提高,一些本应在小学就解决的问题,居然到了中学、大学都没解决,而是直接交给社会博弈,可你都是成人了,社会也没法再给你发回去重新培训,而类似BUG越多,大环境就会越坏。那么,正在学校中的孩子们,他们毕业后会不会也如此?

有争议,不完全是坏事,但总徘徊于最基本问题,长此以往,则社会效率下降,文明质量不高,指责“凤爪女”不难,但重要的是如何根治这一现象。也许,可以参考国外经验,大幅提高惩罚力度,并将一些突破底线的行为列入轻罪,不失为治理之道。

【凤爪女理当反思私德,而这三年里,对外地人不依不饶的某些本地人,亦当反思宽容问题。】

最近,一名时髦女子在上海地铁啃凤爪、飙脏话的新闻,火爆网络。此女能火,并不意外。细看相关信息,随地吐骨头,侵犯了近年来上海屡屡出现的地铁文明线;破口大骂老人,则冒犯了传统价值观;最后,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则是因其引爆了“外地人”这个话题。

为该事件火上浇油的,正是有网友翻出一张三年前的微博截图:一个疑似为凤爪女的乘客坐在地铁上大啃鸡爪。值得注意的是,该微博截图的正文是“该硬盘不停在地铁上吃泡椒凤爪,吐了一地,这种人能赶出去吗”。

随后显示此女为“外地人”的更多细节被扒出来:2012年,当事女子疑似参加过某相亲节目,在节目中,作为湖北人的她自称上海人。

有人质疑凤爪女涉嫌炒作,从现场视频、截图再到相亲节目,这种猛料迭出的节奏感的确熟悉。倘若真是炒作,只能说是一次精明的营销策划:它准确捕捉到了社会潜藏的这根情绪对立的敏感线,并有节奏地不断撩拨。

这几年,上海地铁一向是地域话题的前沿阵线。如果以“硬盘”和“地铁”为关键词搜一搜,随处可见某些本地人的偏激性描述:硬盘们不让座,硬盘们大包小包上地铁、硬盘们随地吐痰等等。

“硬盘”是近年来某些上海人对外地人的称呼。这个魔幻主义词汇,又一次凸显了网民“智慧”:某本地论坛为缓和对立情绪,封禁了“外地人”等地域歧视词汇,网友改用“WDR”指代旋即又遭封禁,最后他们发现“WDR”的缩写与某硬盘品牌一致。于是,外地人就被扣上了这个语意暧昧却深藏歧视的词汇。

如果事后果真被证实为炒作,公众也不必有受骗感。毕竟将一起小小的地铁摩擦上升为舆论事件的,正是一些义愤填膺的网友。他们时常将人群标签化,再进行一场看不到结论的口水战。

如果去掉外地人的标签:一个人在地铁里啃鸡爪,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个案。事实上,随着这几年公众素质的提升,以往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地铁不文明问题已经好转很多,现场视频中,围观者也显然对不文明现象多有反感。

其实,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一只触发对立情绪的鸡爪为何会被整整啃了三年?凤爪女理当反思私德,而这三年里对“硬盘”不依不饶的某些本地人亦当反思宽容问题。一起小闹剧居然能变成全民热议话题,我们该反问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度,在这三年里提高了多少?

□胡涵(媒体人)

上海滩的新晋网红——“凤爪女”,在地铁里啃鸡爪,弄得满地都是,被人指出以后不认错不道歉反而恶语相加,“凤爪女”一系列乖张之举很快被淹没在人民群众的口伐里,有人质疑这样的人还能不能呆在上海,发出了“赶出上海”的呐喊。

在见识了丑恶,被“眼睛长在屁股上”之类的恶毒语言恶心以后还能看到出言不逊者狼狈的模样,无疑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从效果上看,啃个鸡爪丢了工作,还连带着被扒出这么多狼狈的事,这可比当初道个歉,说声对不起然后把地面收拾干净付出的代价大多了。千夫所指并进而丢掉工作,远比以前类似的事情止步于道德谴责或罚点小钱更能让人痛苦。“凤爪女”有切肤之痛,围观的人恐怕也会心有余悸,不敢轻易犯险。

但从过程看,大众除了正义凛然以外又多了几分闹剧的色彩。大概谁也不会想到,一起因公德问题而聚焦起来的公共事情,最后却成了曝光个人隐私甚至搞地域歧视者的乐园。“凤爪女”参加相亲节目的历史被翻了出来,而她自称上海人的过往也成了网友嘲笑的对象。

网络的关注就像一把双刃剑,总是在重复着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故事。一方面,网友的关注推动着事件的进展,网友们接棒扒粪的心理很简单,无非是想把事情弄得更大一点,让“凤爪女”的脸丢得更彻底一点。由地铁上的嚣张跋扈到现在的认错服帖,“凤爪女”的经历是一堂生动的公民课。每个公民都是不文明行为的曝光者,在信息传播渠道个人化的今天,名誉与诚信有了比以往更大的价值,而不讲诚信也会付出比以往更大的代价。

而另一方面,网友的扒粪又带着烈焰。这种正义感用得好,是公民社会的演进方式,用得不好,则是暴力。比如,曝光不文明的视频是正当的,当进而扒出了别人的私生活就不那么正当;指责素质低是正当的,但扯出地域的话题、新老上海人的差别就不那么正当。“凤爪女”做了一件很没素质的事,但她的没素质跟她是哪里人并没有关系。历史上的上海要是总以人群划分,搞三六九等,也不会有今天的上海。不管对公民失德的成因给出什么样的结论,地域歧视都是其中最没品的一个。我们知道谴责以外,把人扒个干净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凤爪女”参加相亲节目跟她在地铁里啃鸡爪没有必然联系,将她一次行为与一生的行为挂钩,给出活该的命定论,只怕也是图了一时的快感。

不文明的事,我们都不是旁观者,“凤爪女”也不是百年一遇的奇葩,诸如公共场合吐痰、刻字、不讲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的,这一点恐怕少有人能置身事外。只盯着“凤爪女”,看不到自己身上的缺陷,这堂公民课就是不完整的。“凤爪女”存在的意义更多是警示世人,而不是娱乐大众。我想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将网上的行为转变为现实生活中的自觉行动,把对别人单边指责转化为自省的认识,这样的一堂生动的公民课才有意义。

大家都要与不文明的行为保持距离,“凤爪女”已经付出了代价,但网上的汹涌民意,却似乎仍在积蓄一泄到底、一扒干净的能量。它们何时才有适可而止的自觉,同样也是考验公民社会的指标之一。

要么发帖侮辱、谩骂,要么动手“人肉”当事人隐私,甚至直接拳脚相加……这些情况在网络公共事件中屡见不鲜。最近备受关注的上海地铁“凤爪女”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样本。根据网友上传的视频,该女子在地铁中吃凤爪并随意丢弃骨头残渣,遭到乘客劝阻,不仅毫无悔意还以奇怪的逻辑和满嘴脏话与好心人争辩。

根据《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禁止乱扔纸屑等杂物”,该女子的行为显然已经违规。在典型的公共空间内,该女子不但做出如此不文明举动,还对其他劝阻的乘客恶语相向,成为“网络红人”实属咎由自取。

然而,网络世界毕竟与现实世界有差异。当多家媒体将事件经过及视频发布到微博后,事件开始逐步转向失控。虽然多数网友对该女子的行为只是予以谴责、批评,但仍有一部分网友“人肉搜索”当事人的姓名、籍贯、职业等信息,有网友甚至捕风捉影地认定此人三年前就曾因在地铁吃凤爪被曝光,还有网友开始攻击其家乡,甚至有人高喊“滚出上海”……

这名女子的一些行为的确有违公德,她应该受到谴责和批评。然而,一些网友在网络世界中的暴力做法,也难言妥当。不管是“人肉搜索”,还是地域攻击,都是非理性行为。

或许有人会说,“以暴制暴”虽然简单粗暴,但是有效。在现场那种特殊语境下,用更加尖刻的语言或更加直接的巴掌教训当事人,确实很痛快,也能及时制止当事人。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每个人遇到矛盾都上升到武力解决,恐怕我们的社会就要乱套。

同样的道理,在网络世界中以人肉搜索或者侮辱谩骂等其他暴力方式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也要追究法律责任。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都没有无边界的自由,任何言行都必须以法律为底线。

在众多网络公共事件中,“地域攻击”是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现象。在一个现实事件引发多场网络暴力事件的同时,事发地的网友往往还会义愤填膺地站出来高呼“滚出××”。这种毫不客气把自己当“主人”的行为,同样令人匪夷所思。这种做法看似在维护城市形象,实则给城市抹黑。

每一起公共事件,都是一堂文明训练课。在经过很多类似的地铁冲突之后,已开始有一些媒体和网友呼吁大家不要随便进行“人肉搜索”、不要搞“地域攻击”,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进步。

1月2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热传。画面中,几名乘客在与一位穿着时髦的女子理论,众人指责其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吃泡椒凤爪并将骨头扔在车厢地上,女子不服,“舌战”乘客,并拿出手机与爆料者对拍。视频迅速传开,网友议论纷纷,大多指责该女子素质低下。据网友爆料,泡椒凤爪女竟然是一名小提琴老师,还有网友爆料,该女子曾参加过浙江卫视的相亲栏目,并在节目中牵手成功。

在地铁车厢内吃凤爪并将骨头扔在地上,这显然违反道德,乃至违反法律的恶行。《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文禁止吃东西,《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更是明确明令禁止乱扔杂物。然而,随着事态发展,在网民的集体鞭挞甚至“狂欢”下,这名女子也承受到了远远超出法律之外的惩罚。

先是各类信息被网友人肉爆料,后是有消息称,其迫于压力丢了工作,甚至影响到所在公司业务,不难想象,这起事件也将给她今后生活带来更深远的负面影响。实际上,这起事件中,不仅这名女子需要反思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也须反思是否因为自身没有找到合适方式让法律照进现实,使得事态朝着人们预期之外的方向发展,逐渐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

而更需要反思的则是每位人肉搜索的实施者与传播者。近年来,借着正义之名,“人肉搜索”成了很多网友的一种习惯。作为一种人工参与和搜索引擎相结合的新型调查方式,这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还是公众行使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的表现形式,大多数参与者都带着某种善意,他们认为每一次转发都是一次善意的传递,每一次搜索都能让我们离真相与正义越来越近。

殊不知,再充满善意的初衷如果寄期望于通过不恰当的方式而实现,就将远离初心,沦为网络暴力的击鼓传花。这一方面在于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随时可以调取的大数据,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数据是模糊、碎片的。这容易使我们倾向于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他人头上,不给他人任何申辩机会。即便是本次事件,至今为止我们并不能完全确定网友指向的女子身份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误伤。

更重要的是,在集体暴力狂欢中,我们容易忘记正义实现的法治规律,忽略了对他人权利的敬畏。当我们被所谓正义蒙住理性,就容易将长期积攒的怨气不公平地集中发泄在某个人身上,越界而为,违反行为与后果相适应的自然公正伦理。事实上,“人肉搜索”、网络暴行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可谓罄竹难书。

2012年,一组艳照网传引发热议,诸多网友误指,照片主角系安徽庐江县委书记和副县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13年,因怀疑顾客偷了一件衣服,服装店主蔡某将顾客视频截图发上微博求人肉搜索,2天后该顾客不堪压力跳河自杀,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网友“人肉”出宁波小伙儿小张在福州市殴打乞讨老人,小张成了全国网友讨伐对象,最终却发现肇事者并非小张。

人们天然有着对正义的外在追求,对稳定秩序的内在需求。这在网络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将这种追求与需求寄托于简单的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我们只能与正义渐行渐远,网络秩序也将越来越糟。拒绝网络暴力、远离动用线上私刑、重视指尖上的责任、遵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利,我们谁也不能脱离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