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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原副总张春江受贿被判死缓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7-23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 刘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的财物746万余元一案,昨天下午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槌。张春江因受贿746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贿赂来自多年老友

张春江现年53岁,曾历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信息产业部副部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后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去年9月10日,张春江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目前被羁押在秦城监狱。

今年7月12日,张春江一案一审开庭。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指控显示,张春江分别接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以及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财物,全部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46万余元。

张春江和宋世存、张锐的关系密切,是多年老友。宋世存是张春江在北京邮电大学的老班长。张锐则是张春江在大连任职时认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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