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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新农合”将开始实行二次补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1-12-10 编辑:林洪熙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9日从长乐卫生局获悉,农业户籍医疗保险参保户除了享受新农合基金提供的医疗支出补偿之外,12月5日至12月31日,长乐市还将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今年1月~11月大病住院的农业户籍参保户实施二次补偿。

据了解,长乐市新农合将市外及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从现在的35%调整为45%,因此,今年12月份长乐市定点医院出院的参保户,将直接按照45%的比例给予补偿。同时,针对2011年度长乐市参合患者年度内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累计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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