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处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权力。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增值,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5月2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记者发现,这些案件大多与土地问题有关。国土部门何以成了腐败“重灾区”?如何治理涉土腐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办案检察官,以期找到问题的答案。
1、国土系统已成腐败高发领域
这是一组令人吃惊的数字——
2009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通过自查自办立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理14人;而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受贿案件13件13人。在这一年,浙江省共有67名“土地爷”被检察机关查处。安徽、河南、辽宁等地也有多起国土系统腐败案件被查处。
从全国来看,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9月通报的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情况显示,2007年至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374件10043人,案件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共7990件;共查处国家公务员3567人,其中土地管理部门501人。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信息显示:自去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国共受理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管理举报和案件线索15252件,立案357件,查实2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3人,移送司法机关650人。
“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3月31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事实证明,国土资源系统确已成为腐败“重灾区”。今年以来,被媒体曝光的就有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河北省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腐败窝案等。一边是不断有新的案件被曝光,一边是不少地方国土官员因犯受贿罪纷纷获刑。5月10日,重庆市忠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叶国英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4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4月16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江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3月11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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