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原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宋勇因严重违纪被免职。宋勇、宋久林主政朝阳市期间,曾启动了针对朝阳市北大街的改造,其中涉及数亿土地出让金未按程序使用,以缓缴的形式庇护地产商,从中受贿。(11月10日 《新文化报》)
贪官中和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呈增多趋势,而在贪腐案例当中,又大多涉及到土地出让。重庆“打黑”揭开官黑勾结肆虐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一幕让人触目惊心,河北省通报的2008年8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也大多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领域。
贪官倒在房地产特别是土地出让环节上,固然和这些贪官利欲熏心有关,但土地转让监督机制的欠缺导致权钱交易也难辞其咎。
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更不用说向社会公开了。审计署一项抽查显示,10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41个县应纳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848.26亿元非税收入当中,土地出让收入达到626.42亿元。正因为土地收入缺少监督,给一些官员操控土地出让留下了灰色地带,有的勾结开发商低价出让土地获取丰厚回报,有的则直接把土地转给家人管理的公司使用。
要根除土地出让中的腐败,必须让贪官为其腐败行为付出代价。同时,要公开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接受社会的监督。每块地土地转让收入多少,包括政策允许的减免,都应当公开具体的数额和理由依据。这样,土地出让中的不正常的现象才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土地出让收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不能以所谓的“商业秘密”来敷衍搪塞。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土地收入应该用在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廉租房上,群众当然有权知道土地出让收入多少,用在这些方面是多少。很多城市不愿意公开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
腐败行为使得房地产市场管理混乱,更助推高房价使群众不堪重负,清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乱象已经刻不容缓。从制度上要求地方政府公开土地转让收入,才能将土地转让暴露在阳光下,减少腐败,扫清影响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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