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考试是选拔治国理政优秀人才的“进口”主渠道,考的不仅是能力,更是道德与诚信
再过几天,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就要开始了,各地公务员考试也将于近期陆续展开。
作为公民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平台,公务员录用考试一直牵动人心。除了报考人数不断刷新、“热门”职位竞争比例日渐攀高等信息外,如何杜绝“公考”中作弊等违规行为,更加令人关注。
“玻璃房子里面的竞争”,这是人们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形象比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是其基本精髓。“卷子”代替“条子”、“考官”代替“跑官”,这些年来,随着“公考”的不断完善,“凡进必考”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有效避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也使“公考”成为各级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主渠道。
然而,正如有阳光就有阴影,“玻璃房子”里也会有一些人搞“小动作”。随着考试规模不断扩大,报考人数纪录的年年刷新,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也日益增多。在2009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1000余名考生被查出违纪违规,虽然作弊考生的比例不足万分之一,但其危害仍非常严重。
从直接危害说,公务员录用考试关系到千万考生的前途命运,牵动着无数家庭的心,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个别考生一旦通过作弊混入党政机关,不仅对绝大多数诚信考生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害,也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弊考生首先就缺了“德”。这自然无法保证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高起点,进而严重损害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长期危害看,一个人今天无视考试纪律、不讲诚信,明天就有可能欺上瞒下,甚至罔顾党纪国法。一旦进入党政机关、掌握了一定的公权力,人们还能指望他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更莫说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不但会对党的执政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甚至可能会严重损害党、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正因为此,日前出台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界定了作弊情节及相应的惩罚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考”作弊行为的惩治力度。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防止作弊行为发生,还需要把政策法规和诚信道德意识宣传到位,营造出“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浓厚氛围。作为“公考”的组织部门,不仅要加强高科技手段运用,让作弊者“魅影”无所遁形,投机者不敢心存侥幸;还要探索设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一次作弊行为,终身记录在案;更要不断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化程度,加强社会监督,让“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始终处在阳光之下。
“公考”是选拔治国理政的优秀人才的“进口”主渠道,考查的不仅是能力,更是道德与诚信。我们衷心希望这场重要的考试顺顺利利、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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